因經濟能力尚不足且北市房價高居不下
所以我們決定先租房子
考量到未來老公的工作地點和交通等因素
設定在復興北路(南京東路到民權東路)
在個把月的搜尋後


終於發現一戶地點、環境和價格都符合的好房子
也去看過屋了
不過當時還有其他人在看
所以想說回去考慮一下
結果就被人家訂走了~><~


未來老公之後又很努力的在附近搜尋
終於又搜尋到一戶可媲美的房子
昨天看過後就先下訂5000
然後約今天晚上要簽約
結果剛剛又出現變卦~><~


房東太太打來說
他另外有委託代書
結果代書也幫她找到房客
已經簽約(重點是比我們原本談的價多3000)
所以現在要退我們訂金


我好生氣又很失落
以為已經找到房子
可以開始計劃買家具和佈置
卻突然一切都沒有了


我們可以跟房東要求賠償嗎?
除了退訂5000
是否應該再賠償我們5000呢?
還是我們可以怎麼要求呢?


這次租房子事件讓我感概很深
唉!!!現在的人都是功利為主
似乎缺少了人和人相處的溫暖和道義
難過ing


這幾天好像一直在洗三溫暖
天氣已開始炎熱
我不要洗三溫暖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