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園 → 枋山 → 車城 → 牡丹 → 滿州 → 恆春 → 獅子
一早便開著戰神號急急忙忙從家裡出發,準備解決高屏『本島』的地方,因為跟媽承諾說要回去吃午飯,時間就更緊迫了;不過現在是上班時間,從三民區開到小港就快一個多小時,令我們非常緊張。在沿海路上的7-11蓋到林園的章後,高雄縣於焉完成,接下來便以60公里的時速(不敢太快,最近警察忙著開罰單好過年……)南下。第一站是枋寮,雖然已蓋過章,不過因為是相差十萬八千里的三號章,所以再蓋一次;本來要去鄉公所的,但彎進市區不久便在車站前看到7-11,是標準章就蓋了。接著是枋山,到鄉公所蓋完章後,覺得後面襯著青山的風景不錯,就照了張相。車城是要吃名產──綠豆蒜的地方,先在7-11蓋完章後再彎進小路。置章處之一的"福安宮"前車還不少,把戰神號安置好後,下車尋找書上的店家,走了半天連門牌都找不到,只好將就吃廟口那家號稱三立電視台採訪過的──我覺得料很多不錯吃,不過W覺得還好。車城以南本來就是恆春,但因為牡丹鄉只有鄉公所有章,怕過了午休時間,便先轉進四重溪的方向。開了一段路後,鄉公所就在眼前,進去蓋章時,幾個男職員「爭相」為我服務,W說一定是我穿得很漂亮的關係,反正讓我心情很好。回程時拜託W讓我在四重溪的「太原旅社」前照一張相,
因為我懷疑這間就是琦君在「一春煙雨四重溪」中提到的旅社,而且也的確古色古香。
十一點多了,W急著去恆春市場找十一點就收攤的「林家碗粿」,戰神號停在市場邊的小路上,由我進去搜尋。不過連市場都入內找遍了還是不見其蹤影,只好算了;由於恆春碰到的第一家7-11是二號章,因此沒蓋,先趕到滿州鄉公所再說。經過恆春東城門,開過一條四週都滿是草原的小路,我們在午休前趕到滿州鄉公所,雖然前面有7-11,還是選擇在公所蓋了章;回程時忍不住挑片綠油油的草地照幾張相,
W問我要不要去「出火」?心想既然順路就下去。出火是墾丁國家公園的天然景觀之一,可能附近有天然氣,火才會從地面上冒出來;今天天氣夠熱的,加上站在熊熊火燄旁,我穿無袖的都受不了,可是竟有兩個當地居民在火旁賣起烤蕃薯及烘雞蛋,他們不會中暑嗎?不禁油然升起憐憫之意。回到恆春,不小心在路旁看到鎮公所,進去一探,午休時間稀稀落落幾個人,服務台看不到章,我問其中一位小姐,她愛理不理回答說放在觀光課,去觀光課的桌上沒看到,我便悻悻然出了公所;幸好馬上有家7-11,還是標準章。恆春完成後,反正肚子餓也不知要吃啥,我提議重回車城找那家綠豆蒜,W答應了。這回開另外一條小路進去,在小巷中繞了一番(看到不少古房子,暗自盤算吃完後要去照相……),終於找到了;點碗綠豆蒜冰和粉條冰外帶,兩人開回惠安宮的停車場吃起來,順便找廁所。這回W終於覺得不錯了,不過我還是較「甲意」之前那家,各有所好;吃完後在我「肖想」很久的那幢古屋前拍張相,
便離開這個很有風味的小城。
最後一站是獅子,不過現在依舊是鄉公所的休息時間,所以看到秘笈上無章的''綜合體育館",我還是跑進去問。館門深鎖,據說尚未啟用;一路摸到獅子國中行政處室,先問保全人員,莫宰羊,再請教一位不知是主任還老師的女士。她很客氣的說這裡沒有,而且言下之意似乎聽都沒聽過,我道完謝,跟W摸摸鼻子找鄉公所了,幸好指標馬上就看見。由於未到上班時間,W建議我找個原住民老ㄅㄟㄅㄟ撒嬌,看能不能拿到印章;不過進去後,我的「媚功」無用武之地,因為有個小姐坐在服務台前玩筆記型電腦(果然越偏僻的地方越有經費……),章就放在桌上,我先禮貌性的問她,連理都不理我,我就自己蓋了。獅子鄉公所讓我印象最深之處是:職員都穿著原住民風格的小背心,真是個蠻有特色的山地鄉;我一度懷疑國際獅子會有給他們特別的援助,因為鄉的地標上有該會的標誌,反正這會不都是有錢人參加的嗎??離開這兒後,走台一線回去,補蓋之前蓋到三號章的新埤,又去萬巒買了林家豬腳(W說要改買的,我覺得較貴又較難吃。)「進貢」洪ㄅㄛㄅㄛ。本來要去「竹田驛園」照相的,怕時間來不及(已經午後兩點多尚未吃午飯),就作罷了,留著下回吧──雖然屏東只剩琉球鄉,再來不知是何時了。
累計章數:【236】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