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孩子還沒出生,
但昨天看電視看到年輕夫妻,
他們為了要結婚故意懷孕,
在女生17歲時,現在女生已經20歲了,
小孩也兩個~但老公現在才在當兵而已,
老公完全就還是想玩的年紀,對於賺錢養家這件事情一點責任感都沒有,
娶妻生子的責任就讓自己的父母一間扛起,
太太在結婚之初要面對強力反對的公公、婆婆,
在壓力下,還要面對初生的嬰兒,
住在完全陌生的家庭,

這樣是愛嗎?
老公在當初要結婚時,說非常愛女方,為了女方可以拋棄父母,
但若不是父母親心軟接手照顧女方跟孫子,
他們兩個年輕夫妻拿什麼養小孩?

人生呀~終究是自己的,
若我的孩子在17、18歲說要結婚,
我會告訴他,
這種不是愛、不是負責任,
愛,是要為了美好的生活給你最好的選擇,
負責任不會在還不會賺錢給你穩定的生活前說帶著你受苦,
愛不是用這種方式綁住你的未來,
若他仍然選擇這種衝動式的愛情,
我會放手讓他自己面對~

畢竟,人生是自己選擇的,
既使要面對困難的人生,我也會讓他自己去面對,
我不會幫他扛起他的責任,
我只會告訴他,他可以怎麼做,怎麼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