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報警陳情

各刑事警察局您們好:

因我網路無法將我陳情事項成功傳送

只得公開在部落格裡向您們陳情了:

茲因花蓮慈濟證嚴上人為我親娘

從2009.04.08訴訟至今仍無任何進展

完完全全徹底被打壓無法認親娘,

連帶孩子在超級偶像無預警退賽後

即不再理會於我至今已有年餘,

與經紀公司友松聯繫皆已推給

"已經交給律師處理了"為由而逃避我!

親自詢問孩子,

孩子亦不願訴說是否已被牽制或不敢對我言?

以下皆為事實陳訴願承擔任何形事責任上的刑責.

在檔案DNA1為我大哥羅榮河往生後

經由台北柯滄銘婦產科聘請巫世平醫師

前往桃園榮民醫院進行採樣而鑑定出爐的DNA報告,

見其經收人員陳小姐的眼神態度勢必有詐,

於是乎親自再採集大哥檢體央請大嫂掌鏡錄影存證

尚有台灣仁本劉光倫先生在旁輔證.

因台灣高等法院以已經結案為由

不願意函送公文給刑事局鑑識科

前往桃園榮民醫院進行大哥往生後的採樣!

而今檢體一部份已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中.

如下的DNA資料可清楚看出其破綻,

敬請各刑事警察先生們能接受此陳情

還我身世真相與該具有的財產繼承權

和認親娘的權益與孩子們恢復的自由

及對我這被設陷母親的認同.

這三人的DNA皆為我戶籍上同一個母親所生的手足,

DNA2為我與賴妍妃的鑑定報告.

林口長庚鑑定為我與賴妍妃為同父同母機率為99.999999

鑑定為我與賴妍妃為同母異父機率為99.999998,

試問何者機率為高?

DNA3顯示羅榮河與我有著血緣關係存在,

而DNA4又為何與賴妍妃毫無血緣關係存在呢?

這些合謀者只是一昧的要讓我與賴妍妃為同一母親所生

而與羅榮河為同一父親所生的孩子.

鑑定中心皆為此集團組織的地下成員,

所以我無法搜任何的證,

也因該組織的勢力龐大所以更沒人願意混這渾水,

敬請刑事局能將心比心蒐證還我身世真相

與救回單純年輕的孩子們,莫縱容此集團為所欲為

囂張跋扈至極毫無王法為非作歹,好嗎?

因羅榮河的親生父親有他歷任的老婆們都可以證明

為中壢陳姓人士,且其同父異母的親弟弟尚存活著,

而且其父約在70,80年代往生,

我的親生父親早已在我出生之前就已逝世,

又怎麼可能與羅榮河,賴妍妃為同一父親呢?

這份三人DNA無論從那個角度核算都有所出入!

但此集團寡廉鮮恥處處打壓讓我無法在正常司法途徑

獲得清白,更何況賴妍妃採樣當天根本就無被抽取血液

的跡象,很明顯這些人在共謀剝奪我的親權與財產繼承權

和牽制我的孩子要來控制於我放棄認親娘!

這是非常簡單的案件,只要光明磊落剔除所有被造假的

黑箱疑慮,光明正大的再次鑑定DNA

即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釐清是誰造假說謊,

但司法不願意改革修正還原弱勢的權益!

民意是要合情合理合法而非自私心在做祟,

更何況這是證嚴上人出家之前的家務事

為何要因此而喪失我認親娘的權益呢?

當然有很多刑警也是他們(阻礙我認親娘)的人,

您們若願意承辦此案件敬請告之,

我會將羅榮河和自己的毛髮親自送往貴局
以便您們的查證我所言是否屬實?

羅榮河尚有4名子女可交叉比對來證實柯滄銘是否造假!

而賴妍妃也有3名子女和中壢新屋

陳姓人士同父異母姊姐們可交叉比對

來釐清林口長庚是否造假還是我誣告他們!

而我自己本身也有2名子女可交叉比對

來證明我的DNA是否早已被事先預防性的造假!

因鑑定中心尚無公正公開透明化的鑑定過程,

所以經濟能力較為薄弱的我只能靜待司法改革

願不造任何假的條件下鑑定DNA

方有還原我身世真向的可能性!

認親娘是一件違法的事嗎?

這些集團得為所欲為比黑道還要猖狂霸道,

連孩子們都不放過!

為何沒人願意為台灣掃除此不該存在的黑暗呢?

這些人已經是喪盡天良無惡不作的社會毒瘤

為何不割除大快人心呢?

請問我們人活著是為什麼?

為了做盡天下間所有的壞事嗎?

還是不斷的修改我們人類

太過於貪嗔癡的不良自私心呢?

敬請為了後代子孫著想將心比心讓子子孫孫們

看見我們前人勇於面對問題的勇氣

與願意合情合理合法的解決事情與突破心理上的困難.

好嗎?可以嗎?

PS:三立張董事長與長庚承辦我case的張姓女職員

和柯滄銘之經手陳姓女子與友松三立各一名男女非陳即林

長相7-8成以上吳陳林張必定有所任何訊息相關存在著.

敬祝您們平安快樂          2011.10.05

DNA1

 

 

DNA2

 

 

 

DN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