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經過訂婚儀式後,
女方便將回禮裝入六或十二個春盛(現稱紅木盒)中,
女方應分成回禮與備辦禮品兩部份,回禮項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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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回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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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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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聘金退回或只收小定,媒人自女方家長手中接下,
轉交男方家長,放入聘金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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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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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戒子和銅戒子,或金戒子和鑽戒(K金)。都要用紅線相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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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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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回禮金項鍊、金手鍊、戒子各一,放在珠寶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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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身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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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送男方之從頭到尾之用品12件,
包括皮夾、皮鞋、皮帶、領帶、衣料(西裝)、領帶夾、襪子、手錶、
袖扣、襯衫、禮帽(可用紅包代替)。
另外要注意在所有的口袋、皮夾、皮包皆須放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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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送部分男方聘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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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炮燭:回禮一盒。
2. 禮餅:回贈數盒,數量為雙數。
3. 四色糖:回禮一盒。
4. 福圓:即桂圓,只取兩顆,其餘回禮。
5. 洋火腿、麵線、酒等禮品:可收一半,退回一半。
6. 斗二米:若用米袋裝則回禮時,
米袋留一點米及放一個紅包或不留米放一紅包。
7. 閹雞(公雞):六隻應退回三隻(無三不成禮)。
8. 鮮魚六條:應退回三隻(無三不成禮)。
9. 豬肉:女方可照單收,但帶骨部分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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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回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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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油麻菜籽、生炭、藤心、棉(花)、袋仔絲、緣錢:放一紅盒內。
2. 肚兜。
3. 紅糖。
4. 男方如送『伴頭花&洗手雞加酒1瓶』,
女方須回禮洗手雞及石榴與桂花二盆。
酒1瓶倒出,裝回洗米水(可裝酒壺內),盆景之土面須紅紙覆上,
上面放10元硬幣,一對一對擺,總數須雙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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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應備辦的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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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禮品禮若干(女方挑禮品者的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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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甜茶、甜湯圓、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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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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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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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準新郎的6件或12件禮
(帽子、領帶、衣料、袖釦、領夾、皮帶、鞋襪、手錶等)
做為還禮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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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人禮若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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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http://www.urstyle.com.tw/planning/marriageproposal/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