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族愈來愈多,生育年齡也不斷延後,二○一二年國內婦女生育第一胎的平均年齡三十.一歲,較十年前增加三.二歲,且三十歲以上才生第一胎的女性占了近四十六%,高齡生產的情形愈來愈普遍,懷孕過程及胎兒罹患先天疾病的風險也大為提高。
除了高齡生育風險之外,現代女性為了兼顧職場與家庭,常常蠟燭兩頭燒,久而久之健康也亮起紅燈。尤其在環境、遺傳與內分泌失調等因素下,女性容易罹患紅斑性狼瘡與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免疫疾病,女性乳癌的發生人數更是逐年攀升。
女性特有疾病 婦嬰險加強保障
面對無法預知的疾病威脅,提早規劃保險是補強醫療防護網最好的方法之一,金管會保險局也建議,已擁有壽險、意外險及住院醫療險等基本保障的女性,可考慮投保婦嬰險,針對女性特殊疾病,或嬰兒先天疾病加強保障。
市面上的婦嬰險商品眾多,若僅就商品名稱來看,較難分辨其保障對象與保障內容,舉例來說,有些商品名稱雖有「媽咪」字眼,但保障對象只有婦女,或只保障嬰兒,因此在選購婦嬰險時,應從三大面向掌握商品重點:
◎投保年齡及懷孕週數
一般醫療險被保險人的最高投保年齡可達六十五歲,但壽險公司為降低高齡生育的風險,婦嬰險的投保年齡通常不超過五十五歲,有些商品更把最高投保年齡壓低至四十歲以下。
此外,為避免發生逆選擇,例如產檢發現胎兒異常才投保,針對妊娠期間或胎兒提供保障的婦嬰險,壽險公司會限制投保時的懷孕週數,以市售商品來看,最多以懷孕二十八~三十週為限。
◎投保對象
婦嬰險投保對象可分為三大類,第一類只限孕婦投保,主要針對妊娠併發症提供理賠;第二類投保對象為一般婦女,針對紅斑性狼瘡、類風濕關節炎、女性乳癌等女 性特有疾病提供保險金,但不含妊娠期間及生育的風險;第三類則是將妊娠、生育,以及女性特有疾病納入保障,保障範圍最廣。
◎保險期間
市售婦嬰險可分為終身險及定期險二種
最後必須注意的是,婦嬰險除了有懷孕週數的限制之外,保險公司核保時也會考慮孕婦的健康狀況,投保前若檢查出罹患妊娠高血壓、娠妊糖尿病等妊娠併發症,或發現胎兒有先天性重大殘缺,保險公司通常會婉拒承保,提醒有懷孕計劃或確定受孕的婦女越早投保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