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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我有想讓寶寶上小學前後至少學一種樂器(鋼琴或小提琴),心裏的按算是每個月大概2K~3K的學費吧,

不過昂貴的樂器會是一個難以決定的點. 想問一下家裏小孩有學習鋼琴或小提琴的媽媽,都撐到第幾年再給它買下去呢? 家裏不大,所以另一個問題是鋼琴很佔空間.

先說我是職業婦女,我的觀念是如果老公要求我在家帶小孩,我會要求他的薪水全給我管,

不過我不是而且也不想當家庭主婦.而是自己賺錢自己花.

 

不過我的朋友就不同了,她一直想當管錢的全職家庭主婦,像以前大多數婦女那樣,

不同的是她不想生小孩(怕養不起),現在一直在找對象,就是找不到那種願意把錢全交給老婆,肯接受

(我賺的錢是家用,老婆賺的錢是老婆的),之觀念的人.而且即使沒有小孩,她認為將青春與感情給對方就是最大的付出,老公需負責雙方之生活費. (PS: 她工作有十年了,一直想休息不再出來工作,因為覺得很累).

 

我跟她不同道,無法給她好的建議,各位有相似情況的水水,婚前或論及婚嫁時都是如何溝通的呢?是老公原本就認為(即使沒有小孩要養)女性就是在家讓他養就好了嗎?

 

 

如果不算在保姆或安親班的時間,回家後還會讓小孩看電視嗎?

我去接小孩時,通常此時保姆都正在跟小孩看電視,

看到那種小學年紀就戴上眼鏡的小朋友,都提醒我不要讓小孩看太多電視

前幾天又看到報紙說每天連續看電視電腦>2小時的人是眼睛提早老化之高危險群~

可是都不讓小孩看電視,媽媽勢必很累(不停陪著玩)~

下班後,大家平均都讓小孩看多久電視呢?(大人一起看的也算)

我是儘量帶小朋友出去散步.

每天外食嗎?好像營養比較不好?

要每天自己煮嗎?就算趕得及時間也會累爆,

因只有小家庭自己住無長輩幫忙,

真傷腦筋,現在還有保姆幫忙,但上幼稚園之後只能二擇一了~各位都如何解決呢?

各位覺得這篇怎樣?我覺得標題很蠢,若指責妻沒做家事,沒問候婆婆,除夕不甘願圍爐,那反過來老公有做家事,問候岳母,除夕去岳家圍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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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夫妻離婚官司,罕見雙方都沒有重大過錯、沒有暴力,但女方20幾年來獨善其身、對家事迴避,鮮少煮頓熱食給丈夫、子女吃,法官說李女雖自認「沒有做錯什麼」,但對於婚姻自我催眠、欺騙,疏離又冷漠,蔡某訴請離婚有理,連兩造子女都同意雙方離婚。


判決書指出,蔡男與李女結婚20餘年育有1子1女,長子已成年。蔡某說訂婚當天李女家人不讓他為李女戴上項鍊(怕一輩子被鍊住),結婚當天李女母親在米篩上貼符咒,喜宴後李女更直接向婆婆要結婚禮金,蔡母認為這是一個無法駕馭的妻子,雙方就有心結。


鮮少煮飯給家人吃


蔡男婚後夾在婆媳之間十分痛苦,94年間子女漸長,另購房舍讓李女與子女們住,他則與母親同住,兩邊跑同時照顧母親及妻女,希望減少婆媳摩擦。但李女連除夕夜都要拜託才回來與婆婆圍爐,且吃完飯立即就走,99年他提離婚訴訟,當年除夕李女才首次送婆婆禮物,母親說了一句「天要下紅雨了」,退還禮物。


子女作證 指母疏離


兩造子女供稱,有記憶以來父母見面就是吵架,連牽手都少見,母親不會頂撞阿嬤,但阿嬤教母親煮菜或要求煮爛一點,母親都不接受,父親教媽媽做家事,先做一次給母親看,但母親就是不願學,不願委屈自己,平常更不曾去看阿嬤或打電話給阿嬤。


蔡母供稱,李女都不煮飯給丈夫、子女吃,叫她最起碼做頓晚餐給先生、子女吃,才能拉住他們的心,李女都做不到。99年除夕李女回家圍爐送她禮物,還主動問了很多事,竟是要回來錄音蒐證,令人心寒。李女雖不願離婚,但蔡母及子女都同意蔡某決定。


法官指未經營婚姻


法官說,李女抗辯她沒有做錯什麼,但婚後兩造對子女教育、經濟、價值觀、生活習慣等差距,李女都採迴避、冷漠以對,如李女想要兩造白頭到老,理應更積極經營婚姻,主動關心家人,兩造雖分居獨立生活,僅蔡某兩邊跑,李女完全不願付出,這種心態想要經營婚姻,無異是自我催眠、欺騙。李女又抗辯是蔡某有外遇,但沒有實據,蔡某要求離婚有理,應該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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