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決定一回台北就要把BABY拿掉的事情被男友家的人知道後,就一直常常接到溫情攻勢,要我千萬不能拿掉小孩。
因為我的觀念很老舊,我都覺得,在我還沒結婚前是不容許懷孕的,所以我才會一股腦的想要把BABY拿掉。但後來仔細想想後,發覺,我年紀也大了(28歲),而且我們原本就計畫在今年的四月份要結婚,只是爺爺突然的過逝,我們只好延了婚期。
男友家的爸媽一直希望我們在我爺爺過逝的百日內結婚,結果現在發現了BABY,只好順著他們的意,在百日內結了,也放過了BABY一條小小可愛的生命。
BABY你被留下來了,狠心的媽咪被說服了,沒有要丟棄你哦∼∼我會好好的愛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