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薪資單..

 

老實說 我有一個疑問

這是我上班十幾年來遇到的事還是第一次

若不是為了這份薪水 以前的我

大概真的頭也不回的走了!!!

 

想請問各位的是

請問公司如果有員工請假

請位各位是以多少日數來算的?!

 

是單數月 用 31天除薪水

還是用雙數月 30天除薪水

 

我雖不是人資專員 也沒做過行政

只有做過老爹的貼身小秘書

所以基本的勞基法 我都略知ㄧ二

 

一般來說 事假是扣全薪

而病假 是扣半薪

 

意思是 月薪30,000除30天

一天的工資是一千

如果請事假 就是扣一千

如果請病假 就是扣半天

這樣有錯嗎?! 請給我正確的指正喔...

 

我今天收到的薪資條 有點傻眼

因為我請病假 給我扣全薪 但除的基準點是30天

 

還有一點讓我氣炸的事情

就是去年公司通知我5/26報到

她居燃忘了給我薪水

我以為 他會合併到七月發薪

結果因為我忙 所以我就忘了提出疑問

久了就不敢提 大概是因為想保住薪水吧...

 

也因為之前的事 其實我萌生動搖的心意

原因如下....

http://verywed.com/forum/wedlife/1057894-1.html 

http://verywed.com/forum/wedlife/1072684-1.html 

 

所以我想異動 也因為真的有點新冷

所以那天在公司主管跟我提的同時

我也就問了去年沒有發薪的事情

 

隔天主管幫我確認 可是我收到的薪資條上的計算方式是 

薪水 除以 31 乘以 5天 .....

不知道各未看出端倪了嗎?!

除以31天 已經很扯 結果只算給我五天薪水

 

我是26號的星期一報到的

她就只給算給我 26-30 三十一號 就不給薪

就因為她是星期六?!

 

有這樣算的嗎?! 有嗎?!

公司法 勞基法 中華民國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喔?!

 

這位會計不懂勞基法?!

還是說一切都為公司?!

 

請各位告訴我 是我記錯嗎

政府的法律早已經改了 所以我不知道?!

 

哎呀.....

真的是我遇到的鳥事...

天下事無其不有阿~~~

 

請各位懂的好心人士 幫我解答一下囉~~~

 

 

 

今天一樣很忙的Ani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