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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給點意見,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Lv1 henge

文章8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5月31日

2002-05-31
BF一年多前買了車,當初我持反對立場,原因是台北養車不易,停車費、罰單等就讓人吃不消,當然最重要的是我告訴他,如果要買車那就一次付清,絕對不要分期付款。後來還是買了1台三菱,約六十幾萬,不過當時婆先出40萬左右,只是BF也一直沒有把這筆錢給婆,所以這車也就變成家裡的公用車,誰都可以用。

問題來了,因為車是登記在BF名下,所有保險費、牌照稅拉拉雜雜的,都是BF在付(這是應該的),但是大哥小叔要用車,他也不能拒絕,用車沒關係,但是油錢、洗車等他們都不管,說明白說,就是用車大家都要用,但是出錢的事大家都不管,全是BF在付。像之前小叔在外地工作,住公司宿舍,嫌宿舍離公司有點遠,就把車開去自己用,然後BF自已騎車上下班,實在讓人心疼。

現在我們快要結婚了,我告訴他請他趕快把車子的事解決,1>車子送人(可能轉登記在小叔名下),之前的20萬、保險費等就算了,等我們存了錢再自已買,要不然一天到晚誰誰誰要用車的,萬一不小心被開了罰單,別人不繳還不是你繳。2>我們分期付款還婆40萬元,天啊!一結婚就負債,我不要啦~~>_<,加上還要租車位,為了這台車花了好多錢啊!

我個人比較傾向<1>,畢竟在台北養車不易,成本太大了,雖然沒車出門比較不方便,但是台北的大眾捷運交通很方便的。但是BF的立場可能比較傾向<2>,畢竟要他放棄之前的花費,可能會不捨或不甘吧!因此想聽聽各位姐妹的意見,如果是妳,妳會怎麼做?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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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Queena

文章9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5月31日

Dear Henge,
If I were you I will choose 1
既然無法忍受讓他人白白共用,寧願花錢消災,
否則以後問題不斷!!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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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k_art

文章765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5月31日

我和老公現在每天都搭捷運
一台汽車兩台機車晾在停車場休息~
頂多要到捷運站時想一下今天要騎那一台小ㄅㄨㄅㄨ去捷運站~
除非週末要出遊汽車才會動一下~
不然上下班在大台北區域的交通很方便又比自己開車省時
從我們家開車到老公公司要50分鐘(不塞車喔~)
坐捷運只要15分鐘
時間就是金錢開車也要油錢
所以我們就搭捷運上下班

你們婚後是和老公家人一起住嗎?
你老公的所得有其他兩位兄弟高嗎?
如果是的話那麼就請老公跟兄弟商量
車子當初你老公已經出了20萬另外40萬是婆婆出的
既然車大家要開那麼大家每個月繳"養車基金"
養車基金就包含小保養.大保養.保險費.牌照稅.驗車費用.租車位...等
車子每次開出去回來時需自己加滿油
而罰單誰開的誰就自己付
不付的話以後休想借車

如果不是和家人住的話
那更好一搬出去就誰也別來借車啦~搬遠點~
40萬就跟婆婆說好每月分期慢慢還給婆婆~
就不怕人說話啦~

再提一個方法就是把車賣掉但是新車一落地價格三級降
賣的錢以比例算假設賣30萬那就婆婆20萬你們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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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15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5月31日

為什麼當初不要分期付款? 如果是你老公自己分期付款買的,你婆婆就不用出錢了,也就不會有今天的問題.....
不過我也是贊成(1)方案,那車子被大家開來開去的,感覺根本不好,不如過戶給別人,自己再存錢買新車....
但是最終還是要以henge老公的意見為主吧!畢竟他在這車上花了不少錢,也考慮一下他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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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henge

文章8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5月31日

Dear k_art:
我們沒跟家裡住 但是住的地方離婆家騎車不用10分鐘
大哥所得應該沒有BF多 而小叔才剛從國外回來 算待業中
其實當初買車小叔也算幫兇(用辭不是很好) 在一旁慫恿
後來婆就答應啦!

唉~~~處理這事真的很煩
自己兄弟也不好白紙黑字立下規定
BF不是會採用這種作法的人 但是我的個性會喔!
雖然說分期付款還婆錢 車子就是自己的
但是一想到每個月還多5、6仟元租車位
心就很痛
台北生活不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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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k_art

文章765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5月31日

你們住那裡ㄚ?市中心嗎?
一個月5~6仟租車位的車費???
據我所知捷運辛亥站的辛亥國小下的地下停車場一個月約3800
我們家中和附近更便宜一個月2500元平均一天不到100元
養車本來就貴~
老公要再買台車把舊車給我開我都不肯~
主要是因為台北交通真的很塞
而且停車位不好找市中心的停車場又貴
要不是我們家有地下停車位
我可能會要老公把車賣了~太少開了~
就算要用車公公也還有一台
現在去那裡近的話就騎機車
遠的話捷運有到就坐捷運
因為老公保養的很好~
每個月至少打一次蠟~
車子機件保養更不用說~為了安全~
上禮拜老公同事出價15萬
要買我們車齡已經快九年的愛車~
我說賣了我們家的車位要放什麼?
老公才想到~難不成要把大把鈔票買來的車位放兩台摩托車?
養一台車來上下班一年約30000元~
搭捷運一個月800元兩個人一年不過19200元
窮爸爸富爸爸理論~
當然養車有養車的好處~可以開比較遠~
我是覺得還是要你們兩個人依你們的需求好好討論一下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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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5月31日

henge:

如果我是妳我也會採用(1)的做法
我覺的一台車大家借來借去很不好問題會很多
如果要出遠門有車真的是會較方便但在台北市開車真的是一大困擾
因我現在嫁到彰化鄉下地方交通不方便所以出門都必須開車
但我回北部娘家時就坐車
因這台車是妳老公跟婆婆出的錢妳應多尊重他们的意見
但妳也必須把妳的想法讓他们知道
誰都不希望一嫁過去就負債~~~~~但如妳老公直堅持要這台車
妳也只好跟他一起分擔囉!!!!因為一個家必須要靠倆個人一起來維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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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小ㄚ

文章4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5月31日

三不五時的提起車費的開銷很大~~大家要開的~~幫忙修車費,麻煩出去加個油~~既然大家不介外的開口借車子~那你也告訴他們~~"順便去加個油ㄅ"~~ 偶而把停車場5/6千的帳單拿出來~在大家面前說~~ 現在養一輛車好貴~有打算賣車~~~~要三不五時就提起~~~~(這樣會變成壞人嗎~~???)
or開玩笑的說~~以後要收租金,不然費用都是你們在付責的!!~~ :)
or~~下次要借的時候說~車子著那ㄟ怪怪的~~~ etc~~~
希望你找到一個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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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810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6月2日

如果你住內湖附近,我家的車位可以便宜租給你,約三千元即可,
(希望可以減輕你的負擔,住哪裡的車位那麼貴,嚇死人了)
因為我上班的地方在內湖也已經在附近買房子,車子停在公司也可以,
公司可以給我車位,其實以後有小寶寶我覺得有車還是很方便的,
我未婚夫的哥哥沒有車帶著小朋友到哪裡都必須以計程車代步,
也是一筆開銷,所以有利有弊,如果你不生寶寶那車子可以建議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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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Cat99

文章18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6月3日

我想, 可能你得先弄清楚, 男友堅持要有車的原因是什麼?? 知道了他不想把車讓給別人的原因之後, 比較好說服他....

其實, 你提到的方法, 都各有利弊,
以方法1 來說, 如果把車子過給小叔這提議是由你們提出的, 那麼在別人眼中可能會覺得你們把不要的東西丟給別人, 雖然你們損失了二十多萬但大多數人會忽略這一點. 如果日後你們又另外買新車, 這種感覺會更強烈. 如果你們婆家的人真像你說的這麼小氣又愛計較, 可能在會背後把你罵得很難聽唷!!

而方法2 呢, 你們收回了車子的所有權, 但你婆家的人真的會因為你們把那四十萬還給婆婆而不再向你們借車嗎?? 不可能吧?! 那這樣一來, 原有的問題還是在, 那你又何必硬要把車子的所有權收回呢??

我覺得你們要好好地考量一下車子的實用性, 這一年多來你們假日用車的頻率有多高?? 你們上班的地方坐公車或捷運方不方便?? 這台車子是代步用的還是另有其他用途?? 如果你們這台車純粹只是上下班代步用, 而且這一年多來假日用車的機率很低, 而你們平日活動的地點要坐公車或捷運又都很方便, 那麼實在沒必要留著這台車. 但是如果你BF的工作性質偏向於業務方面, 跑得又是外縣市地區, 就得考慮把車留下來.

你們可以先試算一下由你們的住家到公司, 每人每天要花多少的交通費, 比起開車的話通勤時間差了多少?? 我想, 若你們住在台北市, 又都在台北市上班的話, 通勤交通費每個月很難超過五千元的. 就算偶而假日想要出去玩, 次數也不會太頻繁吧?! 坊間租車那麼方便, 轎車一天二千左右, 休旅車一天三千左右, 每年也不會多花多少錢, 比起養一台車, 應該是便宜很多的了.

如果是我的話, 我會考慮直接把車賣掉, 畢竟在台北地區大眾運輸系統真的很方便, 交通費也比養車還便宜。再加上你們沒有自己的車位, 還得另外再去租, 又是一筆不小的花費.

如果婆家有人表示要接手這台車, 那就五萬十萬隨便收, 就算只收個過戶牌照等的費用也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無論如何都沒有辦法放棄這台車, 那麼最好能像K_art說的, 每人每月出些公基金, 共同分攤大小保養.保險費.牌照稅.驗車費用.租車位等, 而且要規定他們不管用了多少的油, 回來時車子的油箱必須是滿的, 罰單誰開的就誰付....
如果他們不願意, 那就讓油箱用到見底, 最後誰也開不動. 大小保養都不要做, 誰出事了誰倒楣. 車位也不要租了, 停在路邊就好了, 被刮了也用不著去重新烤漆, 愈花的車愈不會有人去刮它. 車子也不必洗了, 省得洗得太亮被偷車賊看上....

不過最好還是能讓他們養成使用者付費的習慣, 不然, 車子他們在開, 費用你們在付, 真的很沒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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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henge

文章8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6月3日

To peihua_wu

謝謝妳的好意 ^^
可惜我們新家不在內湖 是在中正區
正確路名我忘啦! 因為我不是台北人

To Cat99

哇!妳想的真周到耶!我還沒想到別人會覺得是我們不要的東西勒
謝謝妳的提醒與分析^^
其實我婆家的人不會很小氣啦﹝大哥比較有這種傾向﹞!
只是我BF是那種不太會計較、也不會算的很清楚的人
這種個性有利有弊
如果也遇上個性相似的 大家互相 禮尚往來 也沒什麼
但是如果遇上貪小便宜的人 真的是傻傻地被欺負
而我的個性比較是"先小人後君子"
大家先把話講清楚,免得日後有爭執時更難看
我不佔人家便宜 別人也別佔我便宜
所以我不希望婚後為了一台車和大哥小叔有所不愉快
畢竟我家也不是開銀行印鈔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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