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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門踏戶毆媳 東石婆婆判刑



文章1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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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9年2月20日

2009-02-20
女子口野~~~


侵門踏戶毆媳 東石婆婆判刑
更新日期:2009/02/20 04:09
〔記者吳世聰�嘉市報導〕嘉義市龔姓婆婆「侵門踏戶」毆媳案,衍生村民3度包圍警局分駐所風波,龔姓婆婆被依誹謗及傷害等罪嫌起訴,昨天下午法院判決兩項罪名都成立,合併執行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對此判決,雙方都不表示意見。


當初引爆3度圍警所


法院調查,48歲的龔姓婦人與被害人吳姓少婦是婆媳關係,平時感情不睦,去年3月23日下午,龔婦前往吳婦位於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的娘家,向吳婦家人表示,吳在結婚第2天就偷錢及金子拿回娘家。


4月4日下午,龔婦與兒子、丈夫及親友等4人(所涉傷害罪嫌為不起訴處分),前往吳婦娘家協議離婚事宜,龔婦因心生不滿,涉嫌徒手毆打吳婦倒地,致吳婦頭皮、臉部及胸部挫傷及胸骨閉鎖性骨折等。


案經吳婦訴請警方偵辦,龔婦否認有誹謗及傷害犯行,但檢方經查不予採信,依誹謗及傷害罪嫌起訴。


如今各自低調療傷


嘉義地方法院昨天下午宣判,法官認為,龔婦觸犯誹謗及傷害罪,但考量她僅國小畢業、但素行良好,因雙方家庭失和才毆打告訴人,法院審理時均坦承犯行。因此法官判處龔婦所犯誹謗罪有期徒刑2個月,所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5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對此判決,吳姓少婦透過律師表示,接到判決書後,再研究是否上訴;龔婦兒子說,母親外出散心,聯絡不上,無法代為表示意見,而記者打龔婦的手機,先是無人接聽,接著即收不到訊號,無法了解其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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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261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2月20日

判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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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572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2月20日

(得易科罰金。)

說實在根本不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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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961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2月20日

大快人心~~那個婆婆真的欺人太甚了...
可是我覺得判太少了...^^",最好不得易科罰金...

還有,他兒子真是太軟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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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980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2月20日

判太輕+1

書唸得少就連基本做人都不會嗎
根本就是仗勢欺人
而且聽說離婚小孩還是給夫家
不知道惡婆婆會不會跟小孩洗腦說
她媽媽是壞人才不要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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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engirl

文章931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2月20日

這樣有判跟沒判一樣
不就花錢就可以了事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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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085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2月20日

至少是個警惕.....
不然很多被婆婆75的媳婦還當理所當然~

況且該婆婆真的是紅透半台灣了XD



阿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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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261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2月20日

至少是個警惕.....
================
判這麼輕,會警惕到嗎?
搞不好一些比較有錢的看到罰這麼輕,打得更大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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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文章123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2月20日

有判跟沒判一樣...........+1

總覺得讓人警剔的效果應該不大
欺負媳婦、冤枉媳婦
甚至歐打媳婦都是"嘟嘟好"而已
反正撒錢就可以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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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660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2月20日

可憐了小孩~

沒用的丈夫

太誇張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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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07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2月20日

看到"得易科罰金"真的不會怎樣

如果可以,這筆錢媳婦出兩倍,把婆婆抓回來照她的方式打一頓

出錢就可以打人喔!!這麼好

打民法都不會怎樣,要就搞大一點的,走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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