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2008-04-06 13:26:41
我老公對我是個很冷淡的人
原本想說肚子裡有了小baby會好一點
沒想到反而更糟
現在肚子裡的dd已經快19w了
我們也決定要離婚
我想把小孩拿掉
因為我不想小孩一出生就沒有巴巴
而且我一個人養不起小孩
另外我也不想小孩生出來後
夫家那邊還要爭什麼小孩的堅護權之類的
有水水有其它意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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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6 13:33:36
19W....應該沒有醫生會幫你做這種事了
如果男方要小孩,何不把小孩生下來勒??
事情一定要拖到無法收拾了,還來這邊問這種問題
小孩都快五個月了,就算不小心生出來,醫術好一點的都會活耶
孩子是19W不是9W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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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6 14:29:57
小孩子何其無辜?
有許多的人都覺得養不起
但有更多的人是小孩生出來了就想辦法讓他吃的飽穿的好
也有許多人多麼希望能有個小孩
當然你考慮的也沒錯
但拿掉小孩不只是對小孩子造成傷害
對你的身心也多少會造成傷害
請你一定要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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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6 14:42:29
你原本以為有個小孩可以當夫妻間的潤滑劑
但是... 後來發現沒有
那是一條命耶!
你覺得肚子裡的小孩沒有達到你之前的預期價值
妳就要他死
你馬咧幫幫忙咧
那是條命 不是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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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6 14:43:38
小孩週數太大了吧!都成形了!對你的身體也真的不好.
既然有了小生命,你要考慮的就不單只是你自己,畢竟
他是很可愛的小生命,請三思!
自然微笑!
自然呼吸!
寶貝天使.....媽咪有100個1000個10000個任意門....竹蜻蜓勒?趕快飛進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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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6 14:44:09
想用小孩來挽回夫妻感情本來就是錯誤的想法,挽不回了就不要小孩了,小孩是工具嗎?
不過我倒不認為有了就一定要生,反正他的出生本來就不是父母期待的。
你最好趁這一二天趕快想清楚,小孩對你而言倒底是什麼?留下他,他會帶給你快樂嗎?單憑你一人,也能帶給他快樂嗎?失去他,你會不會悲傷,夫家那邊會不會同意?
如果真的不想要了,記得20週內是還可以的。超過20週就違法了,除非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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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6 15:06:50
我想你也應該很為難~不知道要不要生下他!
但如果你愛這個孩子~你願意一個人愛他照顧他~他的出生會帶給你更多的快樂!
如果他只是一個利用品~生下他~你只會拋下他不管的!
一個無辜的小生命若你不願好好的愛他、照顧他~那他的出生~只是更加不幸!
趕快做決定吧
已經是一個寶貝的媽難過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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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6 15:31:06
水水你好
我聊解你的心情,面對一段婚姻的結束,還沒療傷就得準備迎接新生命,只能說你的立場真的很為難,不過老實說,日子是自己在過的,若你今天真做此決定,妳要確定你日後不會後悔,或許你與老公真有轉圜的餘地,能否先再與老公商量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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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6 16:25:48
你現在就不想要他,
還怕跟老公爭什麼監護權嗎?
我認為你應該要跟你老公商量一下,
畢竟這孩子他也有份!
我也不是反墮胎的衛道者,
因為,受虐兒太多,太可憐!
實在不忍小孩嚐盡人情冷暖,再飽受虐待離開!
要生,就要好好養!
假如真的已經不行,
不如生下來好好幫他找一戶人家!
祝福你了!無辜的小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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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6 16:39:55
19周感受的到她胎動了說...
就我以前的想法,如果我遇到這種形,我1定"拿掉
小孩要是已經生下來的話,我1定"不要監護權
可是現在,想法改變了
那種親情的感覺真的很難形容,
漸漸變的越來越愛我的小寶貝,從超音看見開始,感受胎動
感受到她在肚子裡面1點1滴的成長
妳怎麼捨得把她跟自己剝離??
她有生命捏,版主水水要好好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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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6 16:56:20
版主水水希望妳考慮清楚…
雖然,我也知道夫妻離婚又有一個小孩對小孩來說不好。
但拿掉的話…我怕妳會後悔一輩子!!
自從我當了媽媽之後,我深深的感覺到有小孩是多麼幸福的一件事。
而且為了小孩會變的堅強,什麼都為小孩著想。
我剛懷孕時我和老公還不知道,也是在鬧要分手什麼的,但在我知道有小孩時,我告訴我老公:不管大人會不會繼續在一起小孩子我一定要留下來並且養育他。
當然…我不知道你候情形是怎樣,但若能溝通就好好的溝通一下吧!!
我和我老公也是經過很久的一段時間才達成共識的,現在的我們很幸福而且我也即將生下我們第二個寶貝。
講這麼多是希望你好好考慮一下,不要輕易的放棄得來不易的寶貝。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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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6 16:56:48
妳老公從以前就對你冷淡嗎還是現在?
還有~是什麼事讓你們到ㄌ要離婚ㄉ地步?
確定考慮好協議好要離ㄌ嗎?還是~只是鬧口角呢?
如果彼此還相愛~只是為ㄌ什麼事鬧彆扭~並不是真心想離婚ㄉ.......就不該把拿掉小孩跟離婚掛在嘴邊喔!!
子宮內ㄉ胎兒也會感受到......不被愛ㄉ感覺(無辜ㄉ小生命)
我也曾因為和老公不開心~心裡想這樣講出口~但我知道~我做不到~而且事情也沒那麼嚴重只是想嚇他試探他~所以~不敢講這種話~怕bb聽到當真沒人愛他ㄌ~bb自己會想自動離開媽咪ㄉ子宮ㄋ...(只有自己知道事情ㄉ輕重~不是嗎?)
ps我懷孕時會期待老公對我比平常更好幾倍~但現實生活中就是這樣~要多關懷?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反而覺得bb生出來老公對我們更好~他說原來在妳肚子裡ㄉ那ㄍ..是現在摸到ㄉ這隻可愛ㄉ小bb喔...(不過也要看老公是怎麼樣ㄉ男人)
好好跟老公談好未來!
希望你們溝通和好~也希望bb可以生存下去有ㄍ幸福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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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6 17:55:32
既然你都不要他了.你又何必去在乎夫家爭什麼監護權?
你不要他了不是嗎?那至少夫家的人還要這個孩子,還會疼這個孩子
孩子不是工具,當他沒有了你當初的期待就不要他了..真的很殘忍
我也不是墮胎的衛道者,今天若你夫家也不要這個孩子
代表這個孩子,爹爹不愛.奶奶不疼.連娘都不要他.那我會建議你拿掉,因為不被愛的孩子真的很可憐
你現在拿掉.跟生下他其實是一樣的傷身體
能保有一個生命真的那麼困難嗎?而且還是自己的孩子啊..
水水多想想看吧...
我第一胎的時候.孩子不得己做了人工流產.雖然現在孩子都5個月大了.心的傷口到現在還是沒有痊癒..
不要拿掉孩子自己後悔
最後.奉勸
不要覺得孩子生下來給夫家就是讓夫家佔便宜
給孩子一個生存的空間比扼殺他生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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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6 18:02:09
請版主水水要想清楚,
沒有人可以幫妳做決定, 除了妳自己之外.
因為最後的結果是妳要自己承擔的.
可是已經19週多了!
如果自己養不起, 給夫家養或是讓人領養也可以吧?!
要不要先和先生談一談bb的問題?
基本上優生保健法應該是在24週以內都可以自己決定,
但是20週以上的活產寶寶(就是出生時有呼吸或心跳的話)
衛生局是會要求要報戶口的(如果妳在大醫院做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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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6 18:06:51
版主水水
小孩子很無辜..
他不是工具,我認為這種事你要自己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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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6 22:08:56
這麼大的孩子了 拿掉很傷身
你要想清楚 未來不孕的可能性
也許等你有一天真的要孩子的時候
卻生不出來...
一定要想清楚 不要草率決定
也不要意氣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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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6 22:18:51
樓上的一些水水
人家已經離婚 孩子也已經有了
再說一些為什麼當初要懷孕這種話 為時已晚了啦
來點建設性的建議
生出來
放著讓別人領養如何?
現在很多人想懷孕都沒小孩耶
沒錢養
那懷著他到十個月大
沒問題吧?
現在要忍心把他拿掉
不如不要扼殺一個生命
給其他夫妻一個希望
我家有兩個寶貝
女兒兩歲半
兒子一歲
當了媽才知道原來當小姐 是如此的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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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6 22: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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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6 23:45:52
版主已離婚ㄌ喔??
她不是說~他們"決定要離婚"......
是不是還沒離婚呢.....
我會這樣想~還有~會問她~是否因鬧彆扭才這樣講ㄉ
是因為~我有朋友也是兩ㄍ很會吵~動不動就是說要離婚~
然後講得好像明天就要去簽字ㄌ~但~他們只是互不相讓又意氣用事~卻還是離不開對方~事情過ㄌ又很恩愛ㄌ..嗯~我們這些姐妹常在為她擔心
版主水水:
你們已經離婚ㄌ嗎?
大家都很熱心在為你ㄉ事...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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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6 23:54:44
一條生命是生是死完全在於妳的一念之間..
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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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7 02:31:39
我並不熱心版主的事..而是在乎那尚未出生的生命
在乎那因為母親錯誤的想法,卻又不想留下他的生命..
這樣說會被其他的水水攻擊嗎?
也許會..
但是對於把孩子當工具不成功就想拿掉孩子,自己不想養也養不起,卻不讓別人養..就要扼殺孩子的生命的人..我真的關心不起來
孩子不是公母的附屬物品..他們有生存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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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7 09:16:09
19w的手術
不可能用真空吸引或子宮刮除...等人工流產手術吧?
如果有醫師願意做
可能是用引產的方式
然後因為胎兒太小
呼吸器官未完全
一生出來就馬上死掉
不過我也有聽說
有的胎兒發育好的
20w生出來也會哭
想想
很恐怖也很殘忍...
這可能就是法律會規定週數太大不能人工流產的原因之一吧?!
當然那些基因有問題的好像法律就沒限制
我說這些好像對版主沒什麼幫助
雖然不知道水水和帥帥發生什麼問題
不過試著和雙方父母討論一下好了
真的無法養育
政府也有針對失婚單親媽媽有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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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7 09:36:12
水水~~
他(她)現在有手指有腳指,有頭,有五官,有心跳,
還會不時的踢妳…在告訴妳,妳是他(她)的媽咪~
大人的事,別害了孩子…
真的不要他(她),生下了,放在孤兒院裡,
都還會有人把他(她)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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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7 11:46:55
第一時間就看到了這篇文章,那時只覺得心痛和無言
看了許多水水的熱心回應,我還是想告訴妳,他是個生命
事情真的沒有轉寰的餘地?婆家娘家都沒有人願意幫助妳嗎?
我以前教的一個學生,媽媽在懷妹妹時爸爸外遇,生妹妹沒多久後離婚
但因公公的相挺,因初生女娃的可愛,後來爸爸和媽媽重修舊好
一開始妳有了錯誤的期待,現在妳又要做錯誤的決定嗎???
並非所有不好的事最終都會走向絕路,和家人商量一下吧!
PS.養不了交給娘家或婆家或一直求子不成的人,一定有人願無私付出關愛視如己出的
請細細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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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類浪漫->
馬桶桶上的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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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7 12:09:39
有很多人想懷孕一直求子~
也有很多人容易懷孕但要墮胎~
真是一個奇怪的世界~
寶寶有生存的權利~
當初你就不該為了挽活感情而懷孕~
既然已經19週了~
你更不能說不要就不要吧???
若真的離婚,你要小孩的話~
就請律師附上監護權屬於媽媽這一條
如果不要的話~就給爸爸吧~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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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7 13:19:30
水水有什麼一定要離婚的理由呢
當出決定要結婚也不是隨便結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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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7 14:23:16
沒人可以幫妳做決定+1
不過可以給妳建議,妳參考看看.
我是想替孩子爭取一條活路,如果妳現在都想放棄它, 不如讓它抱著一絲希望,讓它出生,讓它的生命自己找出路.
意思是說,堅持不簽離婚,撐過孩子出生,等到孩子出生他仍不要這個婚姻甚至不要孩子,但他仍得付贍養費和養育費,(但要看離婚原因,例如重婚,不堪同居虐待,或依方有惡疾或犯罪紀錄等)
不過我依稀記得,餵母奶的媽媽比較容易獲得監護權.
真的不行,讓人領養,雖然心痛,但說不定孩子也能獲得幸福. 我鄰居一對生不出孩子的夫妻,最後領養一個未婚媽媽的女嬰,婆婆也很支持,夫妻倆定期要接受社福機構的環境評估,小女孩現在已是幼稚園年紀,健康又活潑,兩夫妻惜命命呢! 那個媽媽還讓小女孩去唸全美幼稚園,雖不是自己親生,仍不吝栽培.
也許妳會覺得,孩子若出生,妳對它就會難以割捨,現在看不到,拿掉他可以免去這個痛. 我可以體會妳處境的艱難.
如果才懷孕初期,我會建議你拿掉它,但都五個月大了,它已經努力的長大了,就算交給別人照顧,也好過判他死刑吧!
建議妳多找尋相關機構尋求協助,很擔心妳和寶寶.
不管妳怎麼決定,都祝福妳.
eli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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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7 16:03:42
嗯~~如果是我的話~~拿掉我一定會後悔的~~而且那個有一定的風險在呢!萬一從此之後不能生了,那怎麼辦呢?~~
我生下來,先試看看,如果真的不行,就找人領養,或許多年之後,還可以相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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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7 16:09:53
eliza+1
再次提醒未有孩子的夫妻,
當2人未對婚姻生活有共識時,
真的不要想用孩子來當個"轉機",
若真的變好了...是祖上有德,
萬一是減分.....對孩子何其殘忍???!!!
孩子就是孩子....真的不該是個工具啦!
忍不住還是發言了的小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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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04-08 00:04:04
相信很多水水都不能幫當事者做決定
但是為了一條小生命,大家還是發言讓你冷靜一下
我看過朋友跟你的情況幾乎一樣,但是她勇敢
的生下來了,小孩甚至跟爸爸長的很像....
可是前提是她的娘家願意接受這個孫子和女兒,
也願意及時伸出援手,所以寶寶很健康的出世...
如果小生命無法逗留在這個人世間,你往後的日
子難道不會想念他的,講實在的或許單親媽媽
很辛苦,如果還愛寶寶就生下他吧!!
寶寶不是武器,他是個體,現在還依附你的個體,
我也即將當媽媽,從不知道當媽媽的心情這麼
緊張,甚至覺得愛寶寶快甚過於任何人.....
或許這就是血溶於水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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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
發表日期:2009-12-07 18:40:02
孩子不該是個工具!
可以給夫家或是送給領養丫,不要剝奪孩子生存的權利
對於懷孕了卻選擇墮胎的人~ 求子的我真的很難過.....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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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
發表日期:2010-09-27 12:22:20
我無法理解....為什麼有了寶寶
老公不對自己好一點或是關係沒改善就要拿掉它
他不只是一條生命而已...他還是活在你身體的一部份...
拿掉他當下你覺得沒什麼
但你能保證不會一輩子 良心不安嗎?
有好多媽媽bb自行流掉 他們心裡都有不會癒合的傷痕
更何況bb已經19周了 還是你決定要拿掉
那種痛我想也只有以後你自己才能體會
願bb也能有他選擇的權利...
不是會吵的就一定有糖吃..
人生也不是只有糖才能過活..
習慣單純.所以容易滿足.
但不代表我是傻子..
我堅持相信..傻人有傻福.
我不想為了別人改變自己.(我也要當犀利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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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0-09-27 12:59:32
站在孩子的立場來看:
如果不愛我,當初為甚麼要生下我?
如果生下我,為什麼又不要我?
這樣的話乾脆當初就不要生下我就好了阿~~~~
99.04.25--人生的第一條紅線。
100.06.20--人生的第二條紅線。
101.01.27--晉升有產階級。
任何值得擁有的事物~一定會讓你有所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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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0-09-27 17:11:43
妳自已決定吧!
1.離不離婚?
2.拿不拿掉?
因為別人改善不了妳們的婚姻關係,更加沒人可以幫妳照顧小孩!
自已選擇自已承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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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0-09-27 17:23:51
話說
如果是我
不想要孩子又養不起
跟醫生評估過如果還可以保留生育能力的狀況下
我會拿掉
不然以後二個人怎麼辦?????
但是因為我想要孩子又養的起
所以我會生下來
19W耶~~快五個月了~~孩子都成形了
可以生下來之後送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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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0-09-27 17:2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