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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債債權外賣的問題...



文章45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10月22日

2007-10-22
心情很煩,有沒有水水們可以幫我解答
公公年輕時就好賭輸了很多錢,最後被迫退休,幾百萬的退休金也全拿去還債,一毛不剩
之後竟然還是陸陸續續欠錢...我婆婆又幫他處理了六十幾萬
這還不算...公公竟然偷刻我老公的印章買保險,然後用保單去借錢!!!
這筆錢我婆婆還了,但保單現在變成我們在繳(受益人是婆婆)
這些過去都算了
最近我公公狂打電話給老公要錢...之前我們給了幾萬塊給他,以為是他生活費不夠
沒想到...我婆婆打電話來說,我公公這些年來,竟又辦了N張信用卡
每張都刷爆不知又欠了多少錢...現在好多家銀行都打電話去家裏催繳
這些銀行真可惡,為了業績,不管我公公有沒有能力,就一直核卡給他
我公公更可惡,把所有錢都賭光了也把自己大好的工作前途給毀了!!!(以前他是公務員月入七八萬)
直到現在那麼老了,竟然還不悔改,又欠了一大筆錢
我跟老公都認為這個人沒救了
昨天老公說,婆婆說花旗銀行打電話去家裡,警告如果再不還錢,就要把債權賣掉
債權賣掉是指賣給討債公司嗎?
我真的不太清楚這是什麼意思?這樣我們會被我公公連累嗎?
如果我公公被逼急了,告訴討債公司我們的住址電話,討債公司的人會來找我們嗎?
我很擔心我公公會跟討債的人說"沒錢,要錢去找我兒子要"
我們是絕對不會幫他還這筆爛帳的,老公辛苦工作到健康都出了問題,憑什麼要拿辛苦存的血汗錢去填賭坑?!!
我只想問,我們會不會有危險?
公公幾乎每天手機電話打來要錢...根本不想接
唉!!真是好大的家醜,實在不想談,但又不得不堤防
語無倫次,想請水水們解答...謝謝
心情真的超級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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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05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10月22日

因為一直有人替他擦屁股!!

所以他永遠不會醒~

為什麼不試著讓怹自己扛自己的問題看看!~

看會不會"長大"

銀行通常會把債權轉賣去給討債的公司~

請他們協助討債~

與其這樣不如你們打去銀行報理債權協商~

一來把你公公的信用搞破產~然後再看有幾家銀行

聯合起來談!!看是要還所欠金額的幾%去還~

具我所知,因為欠下的金額一定包含利息~

所以有的銀行會只要你們還所欠下金額的5成左右~

去試看看吧~~

但再多方法也阻止不了這種人的一犯再犯~

除非讓他痛過一次!!才會醒啦!!

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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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96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10月22日

大部份銀行對還款記錄不良的客戶都會將債務以打折方式賣給民間的討債公司, 所以水水你們還是要小心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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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0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10月22日

水水:
顯然你公公跟我工公事同類,
但你婆婆還會替他還,
我婆婆卻是見死不救的人。
我要跟你說的是銀行要不到錢,
最後就是交給討債公司,
討債公司是一定會找上門的,
首先你公公要現辦脫產,
當討債公司找上門你們可以跟他做溝通,
慢慢償還,
不可能不用償還的。
之前我們也想過要讓我公公宣布破產,
但現在的門檻比以前高並不是那們容易申請,
說一句比較難聽的,
只要債務人還活著的一天,
他的子女就必須要承擔債務的人債務,
相對的現在的法律是夫妻財產共有,
所以到最後有可能連母親的名下財產都會遭受波及,
所以當時我公公把財產過戶給我婆婆,
同時我婆婆也要求離婚避免遭受波及。
當然我並不是鼓勵這樣做,
只是做子女的父母親的債務都是延續給子女。
這是不會停止的。
除非債務人生命結束,
子女可在三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
但在辦理包器繼承之前,
您必須先統計債務人的債務是否大於財產,
如果是財產大於債務,
那您可能要評估看是否要接受繼承這些遺產。
這是我之前去問的相關資料,
提供您做參考。
希望能協助您找到您要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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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8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10月22日

打電話去金管會,看還能不能卡債協商
我曾經是卡奴,我也是信用破產.我也
曾接過無數通他們銀行委外討錢的電話
什麼難聽的話都有,最後卡債協商每個
月固定繳錢給最大債權銀行,在4年我就解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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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05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10月22日

補充一點!!夫妻財產並非共有制!!除非你們有
去法院特意設定夫妻財產共有制!!

再者,父債子還的這種觀念早就沒了!!

只要父親在死後,子女包含孫子向法院辦理拋

棄繼承~基本上,父債是不需要子還的!!

只要有心,而且產生債務的那一方肯到此為止~

才有商量的空間!!不然一 邊還一邊 再借~

無底洞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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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261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10月22日

呃…樓上的水水
現行的「法定財產制」就是「共有」的哦~~
如果沒有特別申請,一律以「共有」計算
需要自己去辦理才能變成「分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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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5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10月23日

非常謝謝樓上的水水們熱心解答
我公公名下已經沒什麼財產了!!!
婆家住的房子是老公寓,幸好在我婆婆名下,當然我婆婆也有一筆現金存款
現在法律規定夫妻名下財產誰的就是誰的,除非離婚,對方才有權要求剩餘財產的一半...
這樣看來,我婆婆還不能隨便要求我公公離婚,以免財產要被他分去一半(不過我公公也不會答應離婚的,離婚他連住的地方都沒有了)
我只是覺得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已經賭掉幾百萬和自己優渥的工作了,還不悔改,這樣不算沒救了算什麼?!!
還是仗著自己的兒子,將來一定不會不管他?!
我很怕討債集團會來騷擾我們,因為前一陣子常有很多號碼奇怪的電話打到老公的手機,有時同一個號碼一天還三通,真的很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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