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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法律的帥帥及水水~請問?~文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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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6年8月17日

2006-08-17
結婚至今已經8個月.跟老公交往3年有了妹妹才結婚的.結婚前很多事情老公沒有跟我說.婚後第2天開口跟我要求說我婆婆要我每個月拿1萬元.(我薪水一個月2萬要給水媽5千.要繳自己的保險.電話費.還有吃飯.)最後決定給五千.婚後因懷孕所以老公不帶我出國度蜜月.所以我們選擇環島.但只出去玩3天老公就說要回家.原因:1.怕花錢2.想回家打電動(天2)於是我的婚假有9天是在家裡看他打電動中度過的.接著上班後假日休假他不願帶我出去寧可窩在房間打電動(為此我們吵了很多次.因為婚前我並不知道他打電動的事)婚後一個月公婆生日我各包3千.後來我哥生日(我哥是殘障沒工作能力)過30歲生日我問他要包多少給我哥他居然回答我甘他什麼事....
因為懷孕有時會想吃某些東西它也不會像別人的老公一樣去買給老婆吃.每天家裡早餐吃的就只有一顆饅頭或稀飯.中午每天都是吃麵(市場賣雞的煮雞的湯加燙好的意麵)所以我選擇不吃.就算不是孕婦也不可能天天吃ㄧ樣何況我懷孕.在這個家因為我公公腸胃不好又很怕死.所以有些東西是不能吃的.婚前我老公也沒說.只要想吃就只好自己到外面偷吃.懷孕後期產檢寶寶太小他們一家子都怪我.也沒想想他們有給我吃嗎?我只有在休假時吃他家早餐一餐(饅頭)跟晚餐其他時候我都自己吃自己.
好幾次產檢也是我自己去連要生那天也是自己騎車去產檢.因為過預產期所以到醫院催生~後來經過16小時醫生要我放棄選擇剖腹又因為老公說不能請太多天假讓我終於掉下眼淚.到最後還是請我同事幫忙到醫院來陪我才決定剖腹.(因為婆婆血壓低晚上不能不睡所以不方便來顧我.也因這樣我從大夜班轉中搬上好照顧小孩薪水也就少了5千左右)生完工婆指到醫院看過我跟小孩一次.出院回家第3天早上回醫院拆完現婆婆就要我以後自己下樓吃飯.小孩洗澡也要我自己洗.有沒敎我帶孩子.(原本以為他會好好幫我做月子我把生育補助一萬五給婆婆.結果錢拿了卻........連月子中我得了乳腺炎發燒好幾天也沒幫我帶孩子.老公也不肯請假幫我.)要生產前兩個禮拜小姑結婚放我一個隨時可能會生的孕婦看家午餐還要我自己解決.妹妹滿月也丟我跟孩子在家一家人出去請親戚吃飯.6月24日老公阿一娶媳婦也是放我跟孩子在家.晚上小姑回來蓮說都沒說就一家人到外面吃飯.(老公上夜班在睡覺)根本不把我當自家人.最近妹妹不太乖步愛喝奶喝奶會鬧很久才喝.我婆就不大願意幫我們帶.因為我上小夜班所以他說要我中午12點後把妹妹抱給她我下班後再去抱.現在居然要我中午餵完奶在抱給她.小孩喝奶時間又不是我能掌握......就近老公領分紅6萬多要他買衣服給我不願意.買東西給我工工跟自己卻很大方.下班止會看電視打電動.也沒幫我帶小孩.對同學很大方.同學借錢他會給.明知道他不會還.我是他老婆對我很小氣不體貼.沒養我還要我拿錢出來.家裡水電瓦斯老公繳.還要再給一萬八加五千帶孩子跟我的五千我們夫妻加起來共兩萬八.拿那麼多錢還嫌妹妹不好帶.(以前幫別人帶小孩還不是帶12小時幫別人小孩洗澡)反而自己的孫女卻....之前還因為開冷氣被我公公罵6月份剛做完月子可視小孩怕熱我也沒辦法.跟老公說她說要我忍耐.因為十幾年前老公出過一次車禍差點沒命.他說她虧欠他爸媽所以什麼事都聽他們的.就算他爸媽死要錢...因為他們死要錢從我生完孩子到限在老公一直在加班下班也一直打電動看電視
完全不顧我跟孩子.我有老公跟沒老公一樣.這星期我媽媽生日我跟他說它居然回答我喔~買個蛋糕回去後來我生氣了他才說那他出3千.我好後悔結婚.因為他只對他父母好.根本不把我當他家人看婚前也沒跟我說過要拿錢.小孩我自己帶.衣服也我洗.他什麼都不幫.也不給我錢用
只會對我發脾氣.我向個傭人一樣.想離婚但又怕小孩可憐.這個家真的很奇怪大姑沒嫁.婆婆又才55歲沒工作.公公60幾沒工作兩夫妻整天嫻閑在家看股票.老公又太孝順
公婆一直跟他說沒錢.(沒錢可以玩股票嗎?手機可以一支一支換?家裡沙發賣掉13萬10萬我老公出)問老公位什麼要交那麼多前他說要繳房貸.問他還要繳多久繳多少不知道.什麼都說不知道.只知道要拿錢出去...(結婚前他只要交一萬三結婚後要交一萬八加我的5千共兩萬三現在再加五千帶孩子的大姑也交一萬三.反整百名就是在坑我老公而我老公也甘願被坑....那我呢?不結婚還好自由自在結了婚要拿錢出來老公又不體貼又小氣完全不顧我
我覺得我被騙了如果我想離婚要怎樣可以得到小孩.我不捨的孩子跟他們.我工工又重男親女.家裡沒人重視我妹妹.小孩跟他們會很可憐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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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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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6年8月17日

你的問題不是法律能幫你的,要離婚就先找丈夫談談看吧!能兩願離婚最好,如果非得要裁判離婚的方式,法條給你看,判斷一下自己是否符合判決離婚的條件:
民法第1052條
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 重婚者。
二 與人通姦者。
三 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四 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
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五 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六 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七 有不治之惡疾者。
八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九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一○ 被處 3 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奇怪的是,你老公這麼愛打電動,對你這麼不好,你婚前一點都不知道嗎?還是因為有了孩子不得不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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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Futoto

文章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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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6年8月17日

很心疼水水你的遭遇...
跟老公談談吧...把所有的問題提出來..
從你的文章看來你老公不太關心你... 也看不出他愛你
若你死心了... 可以協議分手..
人生還長去追求你的幸褔吧...

若確定要離婚, 你的薪水足夠支付妹妹的費用嗎?
經濟許可當然可以爭取扶養權..
但若經濟不予許..你可要考慮清楚..
單親媽媽壓力可不小..

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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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43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8月17日


看完後,覺得水水奉兒女之命結婚後的生活,真是可憐耶...給你秀秀...
你娘家父母知道你婚後過得這麼差嗎? 你想離婚,他們有無給你什麼建議呢?

法律問題我不是很了解,不過...建議水水可以去縣市政府或公所詢問(都有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

加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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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5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8月17日

真是心疼水水....
公婆機車就算了,連自己的老公都這樣,想來真心酸~~
水水要不要將情況跟水家的人說呢?請家裡的長輩出面協商一下,這樣下去,真的不是辦法~婆家的人當妳好欺負!
而且,千萬不要以為拖著這樣一個婚姻對小孩就是好的,其實對小孩也是一種傷害~

希望妳能幸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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