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樓主水水
寫論文的時候,人都會變得患得患失
但請記得,指導教授是最能決定妳是否畢業的關鍵人物
如果符合他的要求就能畢業,只要不違背道德(含專業道德,倫理道德)那就配合一下吧
論文絕對不是寫自己喜歡的東西,而是寫大家要妳寫的東西
不要在論文中發揮指導教授不允許的創意
指導教授不點頭,妳連論文口試都沒機會
To misea水水
妳和妳同學遇到的問題實在令人氣憤
但是千萬切記,任何管道都比去教育部投訴要好
我曾在大學兼過行政職務,就我所知,通常學生寫信或email給教育部的投訴信,教部的處理方式一律是行文給學校,載明"請查明後逕復"
翻成大白話就是:叫學校去找被投訴的老師問一問,然後把問的結果告訴妳
當然,妳的地址或email帳號一定會透露給學校承辦單位(通常是人事室)
一般而言,學校的作法會是先分文給人事室,由人事室找系主任,要系主任去了解一下,再由系擬好回覆的文書,以簽呈送給校長簽,會簽人事室
然後,公文會交給文書組製成正式對外文書,正本給學生,附本給教育部,表示都辦好了
倒不是說學校的行政人員都是一夥的,會把投訴學生的資料透露給老師,專業的人事室人員會了解此事敏感,都會對外保密,不透露當事人姓名
而是這樣的程序,妳不覺得教育部像是吃閒飯的,只負責轉信?所以我建議妳不要找教育部,直接找學校還比較好
依照教育部的規定,學校一定要成立性別平等委員會,受理校內所有有關性騷擾的案件,包括師對師,生對師,生對生的投訴
如果校內的性別平等委員會功能不彰,形同虛設的話,那可能只剩投書媒體或找民代了
學校最怕學生訴諸媒體或民代,因為這樣會很棘手,而且表示學校無能,連校內糾紛都不會處理
但我也建議除非必要,別真的叫媒體大肆報導,或找民代開記者會,只要能向學校施壓,達到目的就可以了,畢竟失格的是老師個人
母校的名聲對畢業生來說還是很重要的,不要輕易毀掉這個人生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