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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氣Mr. D......開開玩笑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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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2年8月16日

2002-08-16
立約人:身分證字號:
立約人簽章: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五日星期四

本人之積習與呆板的生活步調,已為女友帶來亟大的痛苦與無奈。
近日由於沉迷電玩,居然無視女友慶祝七夕之要求.以替哥哥慶祝生日為由,實而續打電玩,並在女友實行以電話連絡感情時,極不耐煩,惡言相向,令女友心生沮喪,有所扥非人之嘆.

女友積極建立感情基礎,以展望未來.本人非但漠視對方努力,只消極式做到最低標準.同時碎碎埋怨,更有暗示女友其他的追求者都是垃圾之言語,造成女友精神之壓力與不堪之折磨。

同樣的劇情、同樣的主角、不同的場合,不停地反覆上演著。

又每當女友邀約共進宴饗或出遊,本人永遠以家人朋友之邀約為第一順位,
遇到沒有興趣的活動,每每找出無窮的藉口與無稽的理由推託,
如頭痛、心臟痛、血壓高、沒睡飽、尿急,便秘,還沒大便,大到一半…等等,

如果女友堅持要去就抱怨交通,踐踏兩人感情、摧殘女友心靈。
更甚,平日在家,一語不發,呆視電腦裸女圖或網路賭博遊戲,
漠視女友的存在,有陷女友於本人家人環伺,落為高級台傭之嫌疑,
本人直到昏昏欲睡就倒頭而睡,完全冷落女友而不顧,終形成與女友漸行漸遠,毫無交集!

感情走陷至此,已毫無繼續的意義與價值。
昨日女友提出分手的要求,並對有還CD之舉動,
才讓本人恍然大悟,發現這些日子的荒唐行逕,是如此地可惡與難以容忍,
同時也體認感情的可貴,是不容任何外力與阻力搖憾摧夷的。

有值於此,本人決定從今以後,洗心革面,一掃過去邪惡之積習,
遵循新生活守則如下:

1.一定陪伴女友想要從事假日休閒活動如游泳、逛街、去大賣場、唱歌、
出外旅遊等。

2.提高生活品質與情調。平時回家玩電腦時間不得超過一個小時,
假日不得超過兩小時;

4.平日至少有半個小時與女友專心聊天,
假日要帶女友去氣氛好的地方談心。

5.懂得疼愛女友。

6.永遠將女友放在第一位。

7.將女友的意見奉為金科玉律遵守,因女友之未來將與本人緊密結合,她不會害我.


本人為表示悔過的誠意,願意繳交50元加幣罰金予女友。
倘若今後觸犯新生活條例,則自當任由女友發落,毫無怨言。
惟口說無憑,故特立此為據。

立據人(簽章)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五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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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2年8月19日

一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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