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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經濟能力,怎麼要到小孩的監護權跟撫養費?



文章2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8年10月23日

2018-10-23

我跟他、還有他家,一路上有許多風風雨雨
最終還是走到了這一步
但我沒想到在確定要放手的最後,還是會鬧得這麼不愉快
先說一下雙方的狀況
對方是連鎖店的店長,個性優柔寡斷又黏人(不准我婚後出外工作),

很聽媽媽的話(這也是促成我們離婚的導火線)
我在婚前是一間烘焙店的店長,結婚後就離職了,

期間有做過短暫的店員(後來也是因為對方而做不成了),之後就一直在家裡面
兩人結婚三年,育有一女,目前6個月
在協調離婚的時候,對方表示我如果堅持要離婚(對,對方其實是不肯離婚的),

那小孩歸我,但他絕對不會付半毛贍養費跟撫養費,

如果我堅持要錢,那就打官司,以我現在的經濟狀況是絕對要不到小孩的。
其實我很兩難,我是很想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趕快離開他們家,不想再為了任何事跟他們家糾纏,

但無奈我現在的經濟狀況真的養不起小孩,也無法指望娘家幫忙。

我也想說乾脆連小孩都給對方,自己離開,但我太瞭解他們家了,真的捨不得女兒在他們家受苦
與他現在還是處於溝通不良的情況,真的要走上法院一途嗎?
我會有勝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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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84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8年10月24日

直接去找法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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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79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8年10月24日

基本上,小孩撫養費是義務,一定要付,

除非對方脫產擺爛。

 

不過我猜版主除了沒工作,大概也沒存款吧。

 

除了請版主一定要請教專業律師幫助,

現在跟對方的一切對話都請錄音存證,

畢竟對方這種威脅,我想在法官看來,也會是很不利的證據。

他大概以為沒錢就真的拿不到監護權?現代的觀念已經變了。

 

至於錢的話,版主可以想辦法跟親友借一筆,或是小額信貸,

然後趕快找保母或托嬰,接著找工作,

一開始會很困難,也只能跟你說加油!

 

然後單親的話,政府也有不少補助,除了單親補助,育兒補助等,

還有一個特殊境遇補助,門檻比較高,不過福利真的也比較好!有優先上學等權益,

詳細狀況,請親自向社會局詢問清楚。

 

我想,只要第一個月撐過去,撐到補助下來,有工作了,應該就會比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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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8年10月24日

也要趕緊先找到工作具備經濟能力、才能進行後續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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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18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8年10月24日

 

孩子先找保姆照顧,然後趕緊找到工作,讓自己有經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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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82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8年10月24日

纓+1000

 

版主不能想著有人金援無縫接軌,哪怕他不脫產,一皮天下無難事。

離開男方家之後妳要住哪?租屋要押金要月租、回娘家是否也要補貼費用?

 

妳只能向親友或直接小額借貸,並且千萬要仔細規劃每月最低能還款多少不影響生活

現在立刻找工作、保母。

凡事起頭難,現在還有婚姻關係補助什麼的都請不到。

 

然後考慮要不要打官司求得男方那份扶養費,要就找法扶。

要思考在妳新工作的階換妳可能得要請假去跑調解跑開庭能不能負荷,

也能一開始就跟雇主說明看是否能體諒。

 

順利離婚取得監護權後,就可以去尋找托嬰補助、單親補助。

但這些同樣的也可能要花妳的時間上班請個假跑這些流程。

 

千萬不要想著下個月打官司,下下個月就順利取得監護權,下下下個月男方就乖乖繳錢來養不在他身邊的孩子,然後從此風調雨順國泰民安。

做夢也不會發生的事。

我若是那男人,知道妳沒本錢,那就是用各種理由拖延,拖到妳垮為止。

所以,妳得先有穩定收入,男人的扶養費充其量只能存為未來小孩的教育費或緊急支出。

媽媽妳若沒有能力一個人扛起妳和孩子,孩子跟誰都一樣是在吃苦,吃的種類不同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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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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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8年10月24日

我覺得就跟他打官司,依你小孩這麼小又是女兒,法院大多數都是會判給媽媽的,之後就會制定撫養費等事項,其實你的擔心是多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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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94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8年10月24日

在協調離婚的時候,對方表示我如果堅持要離婚(對,對方其實是不肯離婚的),

那小孩歸我,但他絕對不會付半毛贍養費跟撫養費,

如果我堅持要錢,那就打官司,以我現在的經濟狀況是絕對要不到小孩的。

 

->這各有錄音或截圖之類的嗎? 這是很好的反證

 

不過 你還是得證明你能扶養小孩

畢竟男方只有一半的責任

法官就算判他要付扶養費 付的金額也不會太高

如果他脫產等 就算有支付命令 你也拿他沒轍

 

所以 如學姊們說的

你還是要盡快找工作跟帶孩子的後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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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79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8年10月24日

重點是他沒有要離婚阿

是你要離

所以他當然設定一些奇怪的離婚條件

在法院的角度上

他會認為雙方並沒有合意離婚

你這樣光在協調庭上就不會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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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6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8年10月24日

光對方沒有要離婚 也沒外遇家暴等事由 妳就不可能拿到什麼(對方沒跟妳要就不錯了) 更別說妳沒經濟能力(文中看來也沒不動產或財力證明)就更不可能把孩子判給妳.

通常會判給經濟較另一方差的媽咪都是寶寶在嬰幼兒時期(餵母奶/安全感等因素) 且這指的是經濟比對方差並不是差到養不起 所以除非版媽的老公主動訴離(或妳有老公外遇家暴證據) 不然妳想要的情況幾乎不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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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8年10月24日

如果真的糾纏不清的話,我覺得可以考慮上法院
你可以先跟法扶或是找個可靠的律師討論一下
祈睿法律的吳律師這方面還不錯
之前朋友離婚官司也是他處理的
小孩跟錢都有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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