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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背著我約女生吃飯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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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點有跟沒有差不多就不討論了,妳老公沒想要跟你好好相處下去吧?
至於1跟2合併來看,你們才結婚三年,有那麼多剩餘財產可以分配嗎?2你才要求12萬,可見你們雙方都不是經濟非常優渥的人,有必要為了這點錢纏鬥??
長痛不如短痛,讓他愛誰誰去吧。
我並不想多拿錢 只是想拿法律保障的部分
我最終目的還是希望自己未來能有幸福的家
只是先生傾向不給錢 如果我要談剩餘財產 他可持續婚姻關係 但無婚姻之實
因為他無明顯過失(抓姦在床之類) 所以也不可能裁判離婚
是不是簽字後 我仍能尋求法律途徑保障自己呢?
請姑狗 妨礙配偶權
舉凡超出一般情誼的異性往來
可以申請家事法庭提告
這樣 他就算是有了瑕疵
再藉此要求離婚+剩餘財產分配
細節建議找專業律師討論比較好
“先生是個心思縝密且聰明的人,他明白我手上的證據並無法構成外遇”
—> 那妳得更細密、小心地搜證。
妳還愛他嗎?他說要這樣拖....
理論上,想出軌的那ㄧ個會比較猴急。很多時後談判桌上講得跟心理想的是相反的。
妳可以決定妳要如何過妳的日子,倒是說對方是真的沒興趣也好、舊情人也罷,或處於吊妳老公胃口階段...男人越得不到會越想要。
他自己應該不想跟妳耗下去,跟妳耗下去、維持現況表示已經吃到了。再來就看對方要什麼,妳老公才會做下一步動作。
當然,妳如果還很愛他,妳就沒辦法跟他耗,因為妳會心痛難過。
倒是說,妳有沒有問過他,妳們結婚3年,他年收750~900W,為什麼他只開給妳12萬?
如果妳也想退出這段婚姻關係,妳當然可以請律師跟他拼了(但是妳沒證據跟醫生能開處方籤,藥房沒有藥差不多)。
也許妳理性列出妳認為合理的「分手費用」。好好講、理性列舉妳的需求讓,讓他知道分手後他愛過的女人不致立馬淪落階頭,漂亮的說再見。通常跟這種男人硬碰硬撕破臉,就算妳勝訴,他很可能也是付得推拖拉、不情願的。
離婚,錢(收入)多的人不是ㄧ定得付錢(收入)少的人贍養費—-除非被離婚的那方沒有工作能力或重大病症無法工作。由其妳沒有他跟別人通姦的實質有效症據。(能不能惹腦外面那個女人,讓她親口跟妳承認與妳老公有發生過性行為?錄音錄影,這樣妳老公就踩不了那麽硬了)
好好想清楚。
google資料時突然看到
不知道原PO處理的狀況怎麼樣了
如果需要專業律師幫忙處理
我可以幫你介紹祈睿法律的吳律師
人很好、也很專業
希望可以幫你得到應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