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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閒聊⋯關於婚姻



文章11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7年12月15日

2017-12-15

不知道水水們知不知道最近某女藝人的事情

雖然我不知道有多少內幕

但看起來女方確實是受不少委屈

為男方事業宣傳、賣房赴美只為一子

並且交往期間就已經告知自己不能生

 

交往期間是你情我願沒錯

但男方事後處理根本就......

任由自己姐姐撻伐還沒離婚的老婆?

女方根本沒什麼表態

反倒是男方這邊說不停⋯⋯

 

看了離婚聲明稿我更是搖頭

竟然有不准要贍養費跟分配財產?

怎麼有一種利用完就把人踢開的感覺!?

反倒是女方坦蕩蕩的什麼都不要、只為離婚

 

男方還在自己粉專上寫的多愛女方?

他盡力了?

 

 

我只覺得這男的怎麼這麼沒肩膀?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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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7年12月15日

真的...

我覺得好矯情

要離婚又說盡力愛他

甚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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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79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7年12月17日

就板主原文內容我的看法---

 

1:孩之如果有成功生下來,是兩人共有的,是爸爸的也是媽媽的。會有這件事,我相信男女雙方都同意才有可能去執行。

媒體報導有種說法是「女的爲了男的、為了給傳宗接代所以要生」,我是覺得應該說是「相愛的夫妻共同想要小孩、或「想要ㄧ個更完整的家」所以做了這個嘗試。

但我個人的看法是-(如果媒體報導說該費用完全是女方支付是屬實)這情況男方怎麼能都不支付?不是也同意想要小孩的嗎?不是兩人共同的決定嗎?如果男方口袋有錢卻因爲女方先天身體的殘缺而要女方全權支出費用,我同意男方「沒肩膀」的看法;若是因為男方收入不足、存款付擔不起變成夫妻之間誰付擔的起,誰就去承擔,這個情況是可以接受的。

 

其實,不管誰支付,這都是夫妻之間你情我願的決定。

 

人會變,感覺會變,情感也會變。以前不在乎的,某天突然變在乎了,無需意外。

 

不相愛的夫妻,也沒有小孩的牽絆,離婚對雙方是好的。

而版主提的這個個案,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到底還愛不愛對方」,旁人無從得之。

 

人能不能長久相處在一起,在這個社會,光有愛是不夠的。因爲我們都是這ㄧ般人---

都只是擁有七情六慾凡人啊⋯⋯ 

 

 

話說,到目前爲止,這對還處於現在進行式。如以「完成式」的藝人案例來看,我個人認為離婚過程最有修養不出惡言、怪怪發言的藝人是 x澄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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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84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7年12月18日

其實要離婚了大家講話就沒有顧忌,之前忍著沒說的就一次爆發了。

我只有一個感想,就是不要受委屈。

因為委屈常常不能求全,當發現自己受了一堆委屈還是不能求全時,會覺得自己很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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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32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7年12月18日

brides2b+1
 
其實不管男女雙方目前都是旁邊的豬隊友說的多
至於那位記者爆的正黃旗說....嗯....我一向對那位記者的可信度存疑
不過一堆人卻急著炮
 
至於是不是無條件, 其實也不知道到底如何??
 

小嫻「無條件」離婚? 何守正律師:女方律師3度道歉

https://star.ettoday.net/news/1073635?t=%E5%B0%8F%E5%AB%BB%E3%80%8C%E7%84%A1%E6%A2%9D%E4%BB%B6%E3%80%8D%E9%9B%A2%E5%A9%9A%EF%BC%9F%E3%80%80%E4%BD%95%E5%AE%88%E6%AD%A3%E5%BE%8B%E5%B8%AB%EF%BC%9A%E5%A5%B3%E6%96%B9%E5%BE%8B%E5%B8%AB3%E5%BA%A6%E9%81%93%E6%AD%89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沒有更勁爆的新聞, 應該還會占版面一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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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9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7年12月29日

人家的家務事,都不適當事人無法客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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