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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劈腿者事蹟,此舉有對錯嗎?
之前的文章有說過一個親戚的配偶劈腿,其發現後準備離婚的事,在這段時間中,偷吃的證據已昭然若揭,也上法院打官司中。(經由多方調查,通訊軟體、社群網站、照片、影片拍攝皆有顯然之證據)
因為這位劈腿人士的親人、朋友、同事,有些人(非全部)堅稱該人士不可能劈腿,一切只是我親戚之誣陷與栽贓,目的為了要抹煞該人士之清譽,所以非常不屑的挑釁在先。
於是,我親戚把這些證據、資料寄到該人士所屬公司,想讓那些護航同事、朋友看清楚此人。
同時,也把這些證據、資料寄到此人住處,以讓那些親友看清自己口中道德高尚、不可能劈腿之人,是不是真的如同他們所說的道德高尚。
結果,此事作罷,遭來罵聲不斷。連不相關之第三人,包含我先生都在罵。
我總結歸納一下多數反對此舉的意見大致如下:
感情本來就是兩個人的事情,為什麼要將此事交由無關的第三方倘這混水?是要讓別人看戲嗎?根本白癡行為。
這樣的行為實在居心叵測,甚至可以說是非常惡劣,因為完全就是報復心態,甚至是想藉此舉公審此人。
會有這樣報復心態者 根本是恐怖情人,非常惡劣......
因為很多人這樣說,包含我家人親友也佔較多數如此認為。
但,我卻有不同觀點,先姑且不論做出此舉的人是否為我熟識之人,即便是不認識者,我也不覺得此舉有錯阿。
原因如下:
1.劈腿者之親朋好友認為別人栽贓誣陷劈腿者,為了證明非誣陷栽贓,拿出證據以示清白,此舉證明清者自清,何錯之有?
2.不少人說,公布這些證據根本是讓人看戲的白癡行為,因為社會上看戲者眾,沒有必要。但,他人看戲與否又如何? 反正自己不會去看戲就好,別人如何作想,與己和干?
3.有人說此舉是報復心態,但我覺得與其說是報復,不如說是在幫人(幫助親友看清他們眼中道德良好之人的真面目,預防下一個人又將之神化,被其所騙),怎麼看,我都覺得有警世效果,怎麼會變成恐怖情人了?
4.此舉讓該劈腿者受到輿論壓力,很多人說這樣的行為是在公審此人,感情這種事沒有是非對錯,不需要用到這樣的方式,又不是殺人方火。難道對方劈腿就要用這種方式毀了對方?這種人心思真有夠惡毒的。
但,為什麼會覺得這樣是在公審呢?
我認為,只不過就是讓他對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任而已,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既然敢做,為何要害怕別人知道? 難道自己也覺得讓別人知道很丟臉嗎? 如果是正大光明、光明磊落,事情攤在陽光下,又有什麼好怕的?
如果自己覺得自己劈腿沒錯,那就直接對輿論者說:「我覺得劈腿很好,你們有什麼意見?」直接表達自己的想法嘛!
別人可以表達想法,自己也可以表達,不過就是每個人想法不同,又剛好該環境不贊成劈腿的人比較多而已,怎麼會變成是公審?
再者,輿論壓力是來自於劈腿者的親朋好友、同事,又不是公布證據者直接施加壓力給他的;冤有頭,債有主,請搞清楚真正給壓力的人是誰吧! 這樣說來也不算報復吧? 如果一個人的親朋好友都覺得劈腿是對的,那今天也不會有輿論壓力阿。所以公布者更完全和報復扯不上關係,不是嗎?
話再說回來,如果自己真心是問心無愧,就算真的被輿論,也不用去理會吧?
那為什還要怨懟別人公布這些資料?
會有怨懟之心,不就是希望別人不要公布嗎?
希望別人不要公布,某種程度上,就是覺得事情不夠光榮吧?
(如果做的事情很光榮,想必不排斥公布吧?)
以上是我個人的小小愚見,不過似乎有不少人依然覺得這種想法有恐怖情人的潛質...(這個想法在某些網站或有朋友 認為根本嚴重價值偏差...可我完全不覺得這樣的想法可怕,甚至覺得滿光明正大的...)
但還是很想聽聽更多人的想法與意見,請問各位認為親戚採取的做法,有對錯嗎?
先謝謝大家的回應,待閒後會一一回覆。
在此,先補充一下,各位說的爭取財產之問題,我們已和該親戚說明過。
問題是,現在詳細的內情是,此人士花錢慷慨並無太多積蓄(據悉戶頭不到六位數...),再者前幾個月換工作後,薪水掉到不到30K.
所以要拿錢的機會......渺茫....
在此想再請問各位,如果這件事發生在自己身上,對方與其親戚極盡挑釁,各位的處理方式又會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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