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分類
- 求助發問
離婚財產分配問題
想請問懂法律的朋友們:
可以給我一些意見嗎?
離婚原因:結婚6年,女方6年間不斷鬧夫家親戚,小姑,婆婆,老公,6年內鬧了一次自殺,二次家暴(都是自己報警,在鬧時我們都躲在房間)沒有住在一起,小孩跟老公住婆家,女方自己住外面,有憂鬱症,有就醫紀錄
情緒無法控制,隨時爆炸,看大家不爽就開始鬧(怒罵,疲勞轟炸,言語恐嚇,我們沒有錄音錄影的證據,有社工再觀察她)有工作還是照顧老人家(長照中心),逢年過節,就會鬧幾天,因為無法承受這種不定時炸彈,所以想離婚,目前針對她提的條件,想詢問大家看看
問題1:爸媽買的房子,讓男方結婚後小房換大房(名字登記女方)是否能要求房子賣掉分成三份?父母一份,男方一份,女方一份(房子是女方的名字,貸款都是男方轉帳,女方沒有幫忙付到任何款項)
問題2.離婚是男方提的,但是因為無法忍受這種婚姻生活,但女方要求小孩三個都歸她,平常小孩是由男方這邊照顧,女方又有憂鬱症,所以不想讓小孩跟著她,我們是否能提出小孩得監護權?小孩學費,生活費都是男方這邊支出
問題3.男方名下有2輛車,也是由男方婚後購賣,是否也需要平分財產?
問題4.離婚的財產是男女婚後"共同加總在平分"?還是只有"高所的"那方的財產需要平分?
問題5.女方有工作薪水約3-5萬,自己賺自己花,沒有花費在家庭及小孩身上
離婚的條件要求(房子,小孩歸她,每個月給三萬學費+生活費),真的讓我們無法接受,她的父母也贊成離婚,她的父母都知道她女兒是怎樣鬧,男方家庭承受了極大的壓力,我們要怎樣做才能擺脫她?
我們願意花錢(現金)擺脫她,但是房子在她名下,男方是否能主張賣掉?
這些問題,是否直接上法院,由法官來判斷會比較好呢?
可以麻煩大家給我意見看看嗎???真的很感謝大家,小孩真的是無辜的,如果女方正常我們也不會走到這一步
她的憂鬱症是從小就有的,父母也是無法忍受她的情緒,所以凡事都順她忍她,這次跟她父母通過電話,女方父親說離婚,叫她去死一死
女方情緒一上來,祖中八代全部中獎,這次女方無人出面幫忙(因為累了,也無臉要求男方繼續忍耐)女方開始亂男方朋友及親戚
真的很感謝大家看完我的抱怨!
加入最愛
檢舉文章
Line分享
FB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