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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住婆家的媽咪



文章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6年10月6日

2016-10-06

目前動念離婚,內心嚴重的失落感,是我與一歲多孩子的不捨。這陣子失眠,沒食慾,爆瘦,胃痛,每天下班要回到那個家,就會發抖。

丟單子出去(協議書)給他們(虎姑婆家)的那一天,或許就是我要與小孩暫別了。

想請教經歷過的媽咪,母子相連的心,監護權的爭取,打官司的煎熬,有媽咪看的很開嗎? 還是選擇保留探視,讓自己自由呢?  

因為我一直卡在這個關卡,內心痛苦莫名。

 

我是職業婦女,產後在娘家帶孩子半年,後來還是心軟回婆家,由公婆帶,自己上班,這個男人是輪班,晚上都不在,所以我下班常一人顧兒子(婆馬上脫手),兒子晚上幾乎不睡,夜奶兩次。

我沒有一天睡眠超過3小時過。隔天我還是上班。

男人下班可以自己好好睡,因為公婆帶著。

婆婆這個生物就不贅述,問題點是眼前這個男人,只要夫妻口角,他就是摔椅子吼叫,然後跟婆婆告狀,她不分事情原委,馬上衝來房間吼罵我,不管我手上抱著小孩,期間一小時,聲量潑婦罵街,而且為期三天,想到就罵。  因為我惹她兒子不高興。。。

事後,這個男人惡狠對我說: 媽說的話妳有沒有在聽!? 

 

很多次了,這次我下決心要分開,但孩子被他們訓練已經不親我,而且把我邊緣化。 孩子是他們的感覺。

 

媽咪們,這種精神煎熬,妳們會為孩子忍下去嗎?

 

現在我的心很亂,如果敘述內容無章,抱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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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82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6年10月6日

請撥打113或家暴團體求助

依照民法「不堪同居之虐待」來訴請離婚。

 

遭受精神家暴的被害人,只要以錄音掌握證據,一樣可以在法律上站得住腳。

精神暴力舉證較為困難,但只要經過社工指導,通常也能成功蒐證。

隨身準備錄音工具,想離婚,要孩子,就要付諸行動不要只用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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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82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6年10月6日

不會爭,孩子就給他,保留探視權即可。

母子(女)連心? 還是不要太相信

我比較相信人性都是會挑軟柿子處理,即便挑柿子的人還是個孩子即便那顆柿子名叫母親。

 

媽咪們,這種精神煎熬,妳們會為孩子忍下去嗎?

>> 

這樣的家我不會為了所謂要給孩子一個完整而強迫自己留下。

說殘酷一點,

這整個家庭從上到下沒有一個人尊重我;我沒把握自己長期在這樣的環境下心態會有多健康正向

同時更害怕自己會不自覺把在這個家庭裡所受到的負面能量都往小孩身上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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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7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6年10月6日

 

建議妳離婚然後選擇探視權就好..

 

不管妳走到天涯海角..妳永遠是孩子的母親...

 

我不知道妳能不能得到妳想要的自由..

 

不過至少不必跟孩子一起在這種環境煎熬...

 

人一出生就是個獨立的個體了..不必一直執著..

 

婆家只是不喜歡妳..不代表不愛孩子..

 

如果妳離開能獲得內心的平靜跟快樂..

 

將來與孩子重逢時妳還會是個身心健康的人...

 

委曲不能求全..幸福是自己努力得來的...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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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79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6年10月6日

想要監戶權就去爭取看看呀。

 

不要N年後才來說「為什麼當年我連試都沒試過」--給妳個厚黑的角度:妳那個不懂得什麼叫客氣尊重的婆家恐怕ㄧ定也是如此ㄧ路將妳的孩子洗腦長大,好讓他對妳印象極差。(等孩子長大了如何/懂不懂得明辯是非當然也是長大後的另一回事。)

 

還有,你那個專門上大業班的準前夫能夠每次白天去法院跟妳開庭,他就不怕煩心力嗎? (反正妳比任何網友都更了解他)

 

寫到這裡不禁想起某網友的話「人的個性造就命運」。

妳今天的描述另人為妳不忍,可是又回頭想說一句,妳處事的方式也是餡自己於困境的推手之一。

自己好好振作。聽到陣天價響擊鼓聲以為大軍來襲,不寒而慄是正常,但想到短兵相接的畫面就直接棄甲⋯⋯,也不用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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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79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6年10月6日

Typo- 大夜班 

 

還有,所謂「探視權」。對方不開門、不跟妳配合,耍無賴,妳到時要怎樣?去告他們?按鈴申請?那不如現在就跳下去爭取。妳那種婆家現在就讓人覺得將來ㄧ定會刁難妳探視小孩的。妳還是醒醒吧!硬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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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79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6年10月6日

對了,我並沒有住婆家。跟妳標題不符。

覺得妳的po文不是ㄧ定得跟公婆住才能夠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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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6年10月6日

看了幾位網友的回覆,真的感動莫名。謝謝。

每個建言我都仔細看了, 目前我有機會就開始蒐證,

我是高齡生下這個孩子,兩邊家庭對他都是愛護有加,

所以爭監護權勢必如火如荼,我一定會努力去爭取(當然要有心理準備,不過目前還不夠)

 

標題那樣寫,真是不好意思,因為我以為,有共住經驗的媽咪,才能體會那種窒息感。

 

這個準前夫(哈網友好可愛)他不會再搬出來,就一直做媽寶, 我也是看盡了看透了,才下了決心。

 

我們7個人共用一個衛浴。 /嗯……是我當初傻/

 

謝謝妳們,我接下來必須要詢問律師,真的打起官司,是否要先強行帶走回娘家。。 好像主要照顧者不能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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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9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6年10月6日

光想像妳說的這些畫面我就覺得很恐怖

老公這樣、婆婆也這樣

趕快想盡辦法解脫吧

加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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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Gunter

文章225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6年10月6日

為了孩子忍氣吞聲,恭喜妳這種觀念不改,妳就一輩子過這樣的生活吧。
妳也別想哪麼深,面對這種類型的家庭,孩子監護權還是上法院比較快,

為了孩子,實際點吧,都能自己工作了,也不怕經濟問題,

孩子可以找保姆,為什麼要用孩子當作自己內心逃避的藉口。

今天是妳受這種精神壓力,等孩子大了變成孩子了,

那天孩子看母親受罪忍不住殺爸爸,

就是人間悲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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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aplomb

文章7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6年10月7日

想離婚,要孩子,就要付諸行動不要只用想的+1

勇敢的去做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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