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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業育兒津貼…如何申請才會過?
去年(103年)就申請過一次了…最後沒過
因為戶籍地離我們居住的地方有點遠,所以也就想算了
之前沒過的原因是因為說我101年的年綜合所得超過基本薪資*12
當時知道這種瞎事也是氣的要命…我就是因為生了小孩要顧小孩才會沒工作,結果要的資料竟然是我還沒懷孕時的所得,爛政策…我還沒懷孕當然是會工作啊…
當時是因為自己事後打電話去問有沒有過得,也不想造成他們行政人員的困擾,所以就不了了知了
如今小孩也一歲多了,剛好禮拜一又要回去,忽然又想起了這件事,剛剛也上網找了一下資訊,發現原來在幾年前就都有人有遇到這瞎事,重點…他們事後有些人再重新申複,竟然有些人因而過了
想說~大家有沒有遇到跟我相同狀況的,但最後有過了,可以教教我~看是應該怎麼向他們行政人員反應,還是應該再多給他們什麼資料…
因為回去的時間也短,外加我也不是個喜歡再同個問題轉圈的人,不想聽到他們人員再回我…這就是政策規定的
剛剛決定又打電話再去問個清楚…回答的結果~跟之前的一樣,特別問了上次為啥沒過的問題…
他們說他們其實也沒很清楚,因為他們是收到資料後~將ID key上國稅局的網頁讓系統自己算,所以最後確認時間才需要一個半月那麼久…也確定了今年要申請,看的是102年的所得…也有跟他們提到網路上有媽媽留職停薪也有過的部分,他們竟回答“有可能她是他們兩夫妻之前的所得加起來沒超過”我說“((蛤))你指的是所得20%(11X萬那個~忘了)的那部份嗎,很少人會超過吧”,他說“這部份我們也沒辦法確定,還是要靠系統算才知道”,唉…瞎到我最後故意問了個白目的問題~像那些沒過得,最後再去重新申複,過的機會大嗎,他竟然回答我很少,幾乎不會過(((要瘋了我)))…唉…
當時的我…工作也只是一般行政,底薪連2萬5都不到,那年還剛好換工作,有3個月沒工作…這樣的所得是能怎麼樣超過啊…真的很難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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