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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讓先生簽字離婚呢?
和先生在網路交友認識,只能怪自己眼睛當時被愛情蒙蔽,不管父母的勸阻,而嫁給了當時已經離過婚的他。
為此父母與我斷絕往來,結婚後才發現先生好賭又欠債,個性無法吃苦又自尊高,時常和老闆翻臉,以致於總是失業。
剛結婚他便和公公兩人求我幫他跟銀行貸款,我若拒絕就被責罵,只好幫他貸款,加上信用卡借款等共一佰多萬。
還好這些貸款後來在我父母的強烈要求下,他的家人才幫忙還,如今債務剩下約十萬。
兩年前他在雙方父母面前曾經寫下悔過書,承諾如果再次賭博就自動離婚。之後卻又不斷賭博,根本無視於承諾,也不願意離婚。目前我們分居一個月,我沒有任何存款也沒有工作,先住在娘家。
我手中沒有他賭博的證據,頂多是line對話,和當年他寫的悔過書,如果要訴訟離婚又害怕理由沒有符合臺灣離婚法律。我還可以拿出憂鬱症診斷書,證明三年婚姻讓我精神折磨。我打算先申請調解,雖然先生也是有優點,但是就經濟面來說,賭博和欠債實在太可怕了,還曾經賭到十多天不曾回家,我連養活自己都難了,又如何負擔這些債務。唉~只怪自己當年誤信他甜言蜜語的謊言,如今想要自由都如此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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