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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狀況題
小姑結婚後,把狗留給公婆
(公婆希望留狗,加上小姑婆家飼養有困難)
狀況題:
假設公婆比狗先不在了
大嫂表示無意願接養(顧孩子老公已經很忙,她沒能力沒意願)
大家覺得,大嫂這樣有問題嗎?
大嫂與公婆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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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結婚後,把狗留給公婆
(公婆希望留狗,加上小姑婆家飼養有困難)
狀況題:
假設公婆比狗先不在了
大嫂表示無意願接養(顧孩子老公已經很忙,她沒能力沒意願)
大家覺得,大嫂這樣有問題嗎?
大嫂與公婆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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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問一下:公婆是和大哥大嫂住一起嗎?
我不認為大嫂有這個責任,狗狗應該要回原主身邊,畢竟當初是原主飼養的,養寵物之前本就要有承擔一條生命的準備
假使小姑那邊還是不行,那她也必須出錢讓狗狗住在寵物店
我有同事嫁到國外,養了好幾年的貓咪無法帶走,便寄養在寵物店,每個月匯款給寵物店當食宿費,這不失為一個選擇
既然公婆願意接手,就請公婆好好奉養狗狗到老,
若公婆往生,也是小姑該收回自己的責任,
大嫂若希望徹底劃清界線,搬出去或許會比較好,
至少不會產生無謂的期望與紛爭,
未來怎樣也都想不到/輪不到大嫂接手。
我一向痛恨不負責的主人,所以沒想過我竟然也會講出,
狗狗很無辜,與其被當成燙手山芋,
不如趁狗狗年輕幫牠找個真心愛牠的家人吧,
牠值得更好的待遇、更好的生活,
這家人以後改養石頭、別再養寵物了吧。
所以公婆都在時大嫂有幫忙顧狗嗎?
表明未來不顧、也表示現在無法照顧吧!!?
通常狗應該活得沒有人久,如果公婆不在了、小姑也不要就找人再認養吧。
公婆不在了,狗狗當然是原主的責任+1
大嫂只是盡協助,真正擔起收養之責的是公婆,如果大嫂無意願
理所當然是原主的責任,如果她不能養,除了給他人收養也可考慮寵物店(如樓上媽媽的建議)
苦主大嫂是版主嗎? (好奇 )
公婆不在了,狗狗當然是原主的責任+1
其實和寵物很容易有感情欸。+1
那可不可以從現在起就不要幫忙照顧狗了?
只幫公婆做"關於照顧公婆的事" 而不幫公婆做"公婆受人所托之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