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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保母ㄉ合約有爭議
我想請教幾個問題,發生狀況如下:
6/1我有告知保母,表示有〝可能〞請育嬰假,當時保母將此事告知其他家長,家長表示,希望保母可以帶她的小孩。
6/2晚上我到保母家時,我告知保母,再讓我想一天,我在跟保母確認是否要請育嬰假,當時保母有說,有家長希望他可以托育他的小孩,我當時有轉告保母,等我回復,我最晚隔天會告知她確定的消息。
6/2我和主管聊了一下,最後結論是,我不請育嬰假了,當下,我有傳LINE給保母,告知此事,保母當時有回復,家長已經有辭退當下的保母,希望我托育的保母可以帶她的小孩,當下,我沒有同意,但是保母當下給我的回覆是因為我可以妥協,還告知我她有基金的費用需要負擔,我有跟保母說,請他去跟家長協調,因為我相信此家長當下托育的保母不可能馬上可以找到新的小孩,請她處理。
6/3晚上我到保母家,因為當時保母家有鄰居來訪,不方便問他有關其他家長托育的事情,所以我回家之後傳LINE給保母,保母晚上回覆給我,表示他確定要托育這個家長的小孩,我當下請保母想清楚,因為我們的合約有註明〝保母同意最多只帶兩個小孩〞,所以我當下回答她,請他想清楚,我不想拿合約來談。
6/4保母沒有再回復我任何消息,所以我當天傳LINE給他,跟他說,我希望可以盡快回復我消息,我不想因為這件事情影響到我上班的情緒跟心情。
6/4晚上,我到保母家,跟保母談了一下,我當時有跟保母說,如果他堅持要幫那個家長帶小孩,那我家小孩就沒辦法托育給他,他還回我:他沒有堅持一定要帶那個家長的小孩,我回他說,那為什麼不跟那個家長說清楚,一直把事情丟在那邊,我沒辦法好好上班,晚上還失眠,當下保母有說,他也有權利七天內解約,我當下有點不解,怎麼我們的合約是寫七天內解約,但是我沒有回答她,我心想當時大家都在氣頭上,不希望因為這件事影響孩子,所以我請保母想清楚再回覆給我,當天晚上,保母傳LINE給我,她回復,今天溝通後沒有共識,那我們就七天內解約。
問題一:我跟我先生都不清楚我們的合約是寫七天內解約
問題二:保母可以隨便毀約,那請問...我們簽約的意義是甚麼,不就是為了保障雙方的權益嗎?如果今天保母表示,因為我的小孩很壞,她沒辦法再帶了,或是因為我的小孩那邊有狀況,他承擔不了承認,所以沒辦法繼續,她希望可以解約,諸如此類的狀況,我覺得簽約才有意義,但是,我們的合約有備註,保母也知道這件事,還因為此事解約,那請問協會,請問合約是拿來保障保母的嗎?那家長,家長的權益在哪裡!!
之後保母督導回覆給我,表示會暫時暫停對保母ㄉ媒合配對,但是我覺ㄉ保母還是可以私下上網找托育的小孩,這沒有懲處到保母,另外,我在與督導通話中得知,此保母有一段時間有臨托第三位小孩,那個小孩其實未滿兩歲,這是違反規定的,此件事當區ㄉ督導知道,但是今天與我聯絡ㄉ另一位督導卻跟我說,需要我拿出證據出來佐證,因為當時我以為第三位小孩已經滿兩歲ㄌ,所以同意讓保母臨托,而且當時臨托的那個小孩並沒有送資料到協會那邊,這個我應該如何可以佐證呢??
請有經驗的人或是懂法律的人回復,以上,謝謝了!!
1.我ㄉ孩子已經讓保母帶超過半年ㄌ,並不是剛簽約不久。
2.我們送出去ㄉ合約並沒有填寫7天內解約(沒有任何備註),是保母私自把她送出去ㄉ那分合約做ㄌ這個備註
3.我們ㄉ合約是有明確備註:保母同意最多只帶兩個小孩。
4.我現在早已換保母,就是在換保母之後才從督導那邊得知,他當初臨托ㄉ第三位那個小孩其實未滿兩歲。
5.因為保母有提到前一位托育ㄉ小孩是30天前預告,所以我以為是30天,才會在6/1告知我可能會請育嬰假,如果知道合約是七天前告知,我當時就不會先告知保母這件事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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