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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產假薪資&勞保生育給付,能同時領嗎?
勞基法:女性員工產假期間,若是工作滿六個月者,休假期間工資照給;
勞保生育給付:女性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按被保險人分娩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給付60日。
請問請領過的媽咪們,這兩項是只能擇一請領,還是同時給付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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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女性員工產假期間,若是工作滿六個月者,休假期間工資照給;
勞保生育給付:女性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按被保險人分娩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給付60日。
請問請領過的媽咪們,這兩項是只能擇一請領,還是同時給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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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的薪資是公司給的
勞保生育給付是勞保局給的
這兩者並沒有衝突,可以一起請領
產假只要符合受僱滿六個月以上薪資照領
未滿六個月薪資減半
勞保生育給付需懷孕中在保280天即可請領
是的,有薪產假八周薪公司給付
勞保生育給付兩個月,是勞保局給付的
順帶一提,若是請育嬰假,(最長兩年,到孩子三足歲以前),只要自付勞健保,雇主部分的費用,勞保局和健保局是不是向投保公司收取的
因為我現在請育嬰假,勞健保是我自己帶公司大小章去勞保局和健保局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