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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買房登記共有
我跟未婚妻半年後要結婚,目前已提完親,開始準備結婚事宜
我們最近買了一凍房子,頭期款男方家出100萬女方家出50萬
之後貸款每個月一起繳(男女方各有工作)要一起努力
我們說好房子登記共有
但是..女方父親得知房子要登記共有..有點意見
女方父親認為 結婚沒有收聘金,為何房子不是登記女方名下,沒有給女兒保證
可是當初提親時,對方父親是說聘金就拿去補貼買房子的錢..我們也有做到這點..今天又改口這麼說
我可以體諒作父親愛女心切的心態..
但是今天並非登記在男方名下,而是登記共有..請問這樣不合理嗎
(我現在心理壓力很大..因為已經得知未來岳父對這件事情有點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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