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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跟公婆住,打算搬出租屋/買屋,請水水們給建議



文章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2月11日

2015-02-11

結婚已經八年了,跟公婆住在一起的酸甜苦辣不贅述 多年來的猶豫終於在今年心中有了確定想法

描述一下我們現在的狀況,想請水水門給我最實際的建議 感謝!!

 

目前住的房子,原本是登記在公公名下,頭期款公婆出,房貸老公付,在結婚前一年,公公將房子過戶給老公了,目前房貸剩下90萬左右。

 

老公上有兩個姐姐已出嫁,下有一個弟弟已結婚搬出去(他也有房貸),姊姊和弟弟都沒有給家用,目前只有我們給,因住在一起 

 

由於這邊房子很貴真的買不起,所以無法買這邊,所以可能只能租這邊的房子(因女兒就學問題及老公會擔心公婆),公婆身體健康不佳,婆婆臥病在床只有公公照顧他

 

試探過老公的想法,最主要是他不認同租屋  目前每個月給的家用他也覺得不能不給,我問他那其他人呢? 假設我們搬走了,公婆都沒工作在家裡,總不能只有我們幫忙家裡,我們也有兩個很小的孩子

 

所以,在目前這樣前後都無路可走的情況下,我可以怎麼做?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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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877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2月11日

父母是所有子女的責任,孝親費請先生出面去跟他的姐姐弟弟談,請大家都要負責。

 

至於家用的部分,因為房子是先生的,也已經還到剩90萬,這真的不多。 若是同住,該給的家用這當然還是要給。

我大概也能理解你先生的想法,辛苦還房貸還了這麼久,好不容易快還完了,又要在買一棟?

租屋? 大部分的人,都不可能會願意自己有房子還要出去外面租房子住吧。  

 

版主若是有獨立的經濟來源,我覺得這還可談,若是經濟弱勢,婆婆還臥床,我只能說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網友再怎麼替你抱不值也是紙上談兵。

 

買房是人生大事,好好跟先生溝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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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84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2月11日

你先生有想搬出來住嗎?還是你個人的想法?

今天公婆付了頭期款想當然爾是想和長男同住,並且你先生也覺得自己有奉養父母的責任。

從你的文章看來,你先生覺得搬出去不可行所以態度並不積極吧?

 

我會建議是你們拿錢出來把頭期款還給公婆,拿人手短,你總不會想讓人家說錢拿走了父母卻不想要吧。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公婆會投資長男買房圖的是什麼應該不難理解。

 

把頭期款還給公婆以後,就可以大大方方的要求姊姊和弟弟一起分擔奉養父母的責任了。

到時後老人的照護問題也不會只落在你們夫妻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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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6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2月11日

應該是很難搬出來了~

1.) 因為公婆健康並不好,需要人手照顧

2.) 買屋/租房,都是另一筆開支,經濟上可能有困難

 

我覺得,可能將公婆送安養院,由兄弟姊妹四人分攤費用的可能性大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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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80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2月11日

只是把頭期款還給公婆,若不改房屋所有人持份,老公的姐弟還是會覺得不公平的
姑子和小叔之所以不付孝親費,

應該是因為公公把已付頭期款的房子過戶給大兒子

光是這個該如何解決就是個問題了

 

若自己有存款-夠付第2間房子七成以上的頭期款,或可以向娘家調到錢

就好辦得多~
因為這樣對老公的經濟付擔比較輕

就可以用投資的理由去說服老公買第2間

 

如果手頭緊只能租的話

也是被老公打槍
就已經手頭緊了~又要付房貸和公婆家用費

而且公婆過戶的房子又不能賣又不能分租@@ 

 

除非版主豁出去

不搬就大吵大鬧
但是 

沒錢 老公又不甩這招的話

那也是沒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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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yvvone

文章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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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5年2月11日

你有工作嗎?

 

想辦法多開源

 

多的錢就可以租屋

或者買房

 

跟娘家借錢   買房

 

總之   想辦法開源

否則   你擺脫不了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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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73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2月11日

家用當然是住家裡的支付

 

難不成要其他手足幫您付家裡開銷的費用

 

至於孝親費量力

 

別人不想給那是他們父母子女的事不用煩惱太多

 

您公公房子過戶給您先生

 

您認為其他手足會什麼想法??

 

盡自己的力量,沒辦法時自然他們會去想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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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7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2月11日

首先

先釐清

小叔的房子公婆有出頭款嗎?

我猜是不是沒有 .所以小叔沒給孝親費

如果小叔買房 公婆有出頭款 那問題會簡單得多 

就請先生跟小叔談孝親費均攤 

這塊先喬好 你們才有辦法想搬出去的事~

就像你先生說的 搬出去多租金支出 孝親費還是得給 經濟壓力很大

再不然搬出去時機就得往後拉到幾年後房貸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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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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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5年2月12日

01有個案例

去告其它兄弟姊妹棄養 (最不得已的方式了,因為溝通已經失敗)

接著法院會判定他們需要拿多少錢出來 (還不見得會拿的出來)

不然

光是經濟問題

就已經無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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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84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2月12日

這家人不可能上法院啦= ="

1.版主老公根本沒想要搬出去

2.其他兄弟姊妹估計是因為爸媽把老本全付了頭期款給長男,所以認為長男理所當然要奉養父母,今天如果真的告上法院,頭期款被要求吐出來的話,誰才是那個跳腳的人真的不知道。更何況除了版主,他們全家人都對這個狀況沒意見,是要叫誰去提起訴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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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50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2月12日

建議:

1.先說服老公願意和公婆分開住(沒說服...後面沒得談.就算你都處理好.老公還是找理由不搬出)

2.把房子頭期款+利息還給公婆(免得被人說占便宜)

3.再去租屋(前提要有錢)

4.再跟其他兄弟姊妹商量攤孝親費

另外版主要清楚一點喔.家用跟孝親費不同.不要混為一談

孝親費是指給父母的費用.讓他們可以自行運用(我不會管別人給多少.我只管我能付多少)

家用部分.如果是自己本身有用到.金額沒過大.我會算了.跟其他人要這費用.是很奇怪的事(因為自己有用到.如何劃分)

如果我沒錢.我會選擇先住在一起.但我會跟老公說明我能做到的事是什麼.我們能幫忙支付的費用是什麼?(不是不付.而是依能力辦事).無法全額負擔(如孝親費.之後的醫療費等...).其他不足的要請他跟手足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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