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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離婚了吧
跟先生結婚2年了..剛結婚時薪水給我保管,我一個月給他10000元(老公新水28000),我們台中台南分開住
第一年我幫他存了100000元,且這中間還幫他還他跟我婆婆借的20000元,出去一切開銷不用他支出,在去年2月時,一直吵著要投資(選擇權和期貨),阻止不了他,3月我就將錢拿給他自己保管,並答應讓他玩一年,之後不管輸贏,贏的錢可以在玩,但不要動用到之後的錢,今年結束了,要請他將提款卡給我保管他拒絕(結論:輸了近100000,還偷向信用卡借貸10000,朋友拿20000)沒存半毛錢,還付債30000元。
我很不高興,要求他玩選擇權和我選一樣,他說這是我賺的錢我為什麼不能玩,為什麼要存起來(我說放我這一個月給他12000(電話費、飯錢、加油錢、孝親費)其餘由剩餘的錢支出,他拒絕了,剰至連我媽媽打電話給他,他都說然到我存下來的錢要讓他玩,之後還反怪我只愛他的錢不是愛他的人,天阿!我若愛錢只會愛這麼一點錢嗎??重點是我薪水也比他高,我家人也都說,離婚吧!這種人沒責任感,我也覺得是結束了,雖然心情有點沉重。但一個寧願要繼續玩期貨選擇權的人而不要老婆的人,我留著又何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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