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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囉哈!!有無讀法律的朋友幫忙解惑?



Lv1 gazwa

文章709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11月19日

2014-11-19

我想請教的是國營事業約聘人員依原住民保障名額晉用原住民時

是否要經過公開徵選考試後

才能晉用?

如果沒有經過公開徵選考試

而是透過關係晉用

是否違反國營事業管理法

或是其他相關法律??

 

如果“沒有”是依照哪個法律的哪條條文可以任用?

 

如果“有”違反相關規定

又是違反哪個法律的哪個條文?

 

感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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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32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11月19日

 

 那個 ..  我不清楚 ..

 只想說  ~~ 哇 ~~  萱蓉爸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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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gazwa

文章709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11月19日

你好啊

下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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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5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11月20日

約聘人員就不受規定喔~~

最主要原住民任用員額是法律定的,

一定規模以上的公司都要任用一定比例的原住民及身心障礙人士,

所以國營事業只要有符合規定雇用原住民就好,

至於怎麼進去的在所不問,

不是正式員工,只是約聘而已呀~

結論是,沒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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