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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補上班,你會請假去吃喜酒嗎?
熱騰騰的新聞
2015年的元旦可以連休4天,但12/27(六)要補上班
收到當天宴客帖子的你,會請假去吃喜酒嗎??
看樣子,大家的意見都差不多
那我也包個600人不去好了(普通交情)
會願意去的人大概真的是至親好友,這攤真的是吃到飽還能打很多包外帶了
勞動部表示,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元月1日)及其翌日(元月2日),係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應放假之日,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上開2日雇主即應依法給假並給薪。104年元月1日及2日,各為星期四及星期五,如勞工之休息日或例假約定為星期六及星期日者,無需調整放假,即可形成4天連續假期。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由於民營事業單位經營特性並不一致,無法做統一性規範,有關勞工工作時間及假期安排,可以依企業經營特性及勞工需求,由勞資雙方協商約定及調整假期。
業務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聯絡電話:02-8995-6866
啊~~~
搞錯訊息了!
拍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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