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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有本難念經
很需知道各位的想法~
現在住的這個透天厝是我老公的名字,我和老公小孩三人住三樓,有兩間房間和陽台,一間是房間,另一間當客廳和廚房,一、二樓給婆婆和大伯一家四口居住。
當初買這間房子先生瞞著我,我並不知情,因為當初種種原因反對。前屋子是婆婆的名字,因欠債問題被法院法拍。
先生因較喜歡鄉下的環境,公公不在了也放不下婆婆。而我因考慮小孩以後方便照顧和工作機會想搬到離娘家近些。所以反對他在鄉下買房,所以只有我一個人不知道,那時也因為爭執不下所以我回到娘家顧小孩。將近半年後我才從電話中得知。房子是先生貸款,頭期款是借來的,付了頭期款和整修房子,婆婆也有拿法拍剩下的錢19萬出整修費。至於繳貸款共9500他們當初都商量好大伯一家、婆婆、我和先生一人都出三千,頭期款先生跟朋友借,等以後婆退休在拿出來先還給朋友,但因房子是先生的名字,所以我們還要拿一半的錢給大伯....有點複雜喔~
現在問題來了,先生現一個月賺四萬初都不夠用,去年還借了勞工貸款,6月跟先生商量能不能請大伯幫忙分擔一年一次的房屋稅和地價稅。大伯說我大嫂不肯,先生跟大伯說時我人在娘家,因小孩骨折回去就醫一陣子,回來到家開門時,嫂子背對著我,招呼也不打就走掉了,我心理就知道有問題了。
後來又隔了幾天,先生又跟他們商量,口氣很溫和,大伯惦惦看電視,另一個理也不理,最後撇了一句:我媽叫我們出台南。我先生:不要這樣子,又沒有多少錢。後來都沒說話了,我在樓上聽後來也下樓了,先生說:他們要去台南,我問嫂子:你們要去台南嗎?他撇了一眼沒說話又轉頭繼續看電視。我也氣了,他的態度。先生又說:不要這樣子。大嫂說:跟當初的不一樣,當初說好三千。我回:在外面租房子兩間房間不用五千快嗎?他回:那我們搬出去。我回:沒關係阿~你們時間給我,什麼時候要出去說一聲。後來他都把我當透明人,我也一樣回對他。
我生氣的原因,我婚後,大伯常常身體不舒服請假沒錢,她自己做生意還有開刀,小孩子沒錢喝奶粉,生病住院,車子維修、還幫他們出了買二手車的頭期款。到現在都沒還,也沒說過一句話,雖然都只是小錢,但是就我知道的是受人恩惠,必當感恩。
再來就是她的個性,對於我婆婆過去為他們的付出,到現在我婆婆麻煩她幫忙做什麼事,繳電話費,順路去牽個車,拿藥她都推辭。我是不知道什麼原因,只是單就看過去婆婆常常拿錢給他們,幫忙他們繳車貸,婆婆都很不計較的幫忙。還有她分的很清,1樓有婆的房間和客廳、庭院,很少在打掃,幾乎沒有,都是婆在掃、拖。
我偶而看不下去就會整理,還有東西除非是她自己要使用,不然公共的東西決不會買,垃圾袋,掃把、拖把。
自己二樓的房間則是每天掃、拖,連我先生都知道,卻連吃飯的客廳牆壁都佈滿了一條條灰塵絲視而不見。
曾經在舊家吃的東西放樓上也就算了,搬到新家廚房都跟你分開了,竟然有次看見她從樓上拿泡麵下來要煮,是怕誰吃阿?
婆婆對這件事一開始是都沒說什麼,她的立場來說當然是希望大家都住一起,不希望兄弟分開,我能體會,但是如果是為了名聲我覺得不需要。
後來她開始叫我不要計較,說什麼當初先生要娶我時,公公過世的保險金都給先生用來娶我,我想過之後,難道大伯娶老婆的錢不也是用了公公的退休金嗎?甚至比我多耶,我也懶的再跟她扯~~
我是覺得既然住一起,就是共同分擔,現在小孩三歲了,可去讀書我也可工作了,等存到錢還想生個第二胎,給小朋友有個手足之情~~以上,謝謝~~請別落井下石,什麼貧賤夫妻百事哀這類的。
to lala醬
每件事情都推給別人做,不做當然不會錯,最後就是成為一個不重要的人,有你沒你都一樣;每件事都欣然接受、勇敢面對、努力完成,最後不但人緣好、格局高、能力也愈來愈好,老闆只好重用你,讓你步步高陞!這些肯付出、不計較的點點滴滴,積沙成塔,大家都看在眼裡,也決定了別人看你的格局!吃虧才是真正佔便宜!~雨揚
孝養費的問題我知道,還在跟老公討論。
大嫂的角度我不是沒想過,在她的立場要她出稅金那些的當然講不過去,但是我一直覺得住在一起共同分擔這件事不是應該的嗎?房子雖然是老公的名字,但我們真的一點沒有房東和租客的關係完全沒有這種心態,反而是她,只想享受不想負責,一開始我和老公再商量,我提議房貸提高到4500,是老公怕他們負擔太大,我也想說不然就平分支出就好,幫忙繳一年一次的稅金而已。
兩個大人在賺,小朋友都國小了學費也都比較便宜,不像幼兒園,不想我一個才剛唸又幼兒園,另一個還在努力,生活費也不夠用的情況下,在看到過去幫忙他們的份上,才會想說請他們幫忙一點。
我大伯直到兩個孩子出世後才有一份正式的工作,在我婚前一年才學會開車,大伯成婚前就有了小孩,小孩出世後常沒錢,老公都沒計較拿出來補貼,生第二個兒子還是老公跟公司借的生產費去繳。我婚後的前三年也都是陸陸續續的幫他們,因為他們真的沒辦法,我大嫂要帶兩個小孩還小也無法工作。
說這麼多是想說老公對家裡的責任看很重,所以一直到今年我也慢慢諒解他,他只是想房子被法拍了,大家都要租房子,不如自己買一東透天厝,給別人賺不如自己慢慢繳。他只是想的很簡單,卻不知後面會衍伸更多的問題。
當然公道自在人心,我也不在多說什麼,因為婆婆說要幫忙出,但我想她自己都自身難保,今天拿出來說只是想讓大家評評理,我的要求有過分嗎?也只是氣大嫂用這種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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