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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 養子女的監護權



文章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8月12日

2014-08-12

我現在提這問題有點奇怪,因為我還沒結婚

我只是想先知道我的權利和義務 …

 

如果我和現在的男友結婚,

收養了 他和前妻的小孩,成為法律上的合法養母,

而我是主要照顧者,結婚後我們也沒有再生自己的小孩,

幾年後我們要離婚,

如果我可以提出由我照顧小孩更優於親生父親,

我是否有權利 爭取養子的監護權……

 

 

Ps. 請不要覺得很奇怪,生母已經完全沒有聯繫,

如果我從幼稚園一直照顧到十幾歲,出錢出力,(還不論付出的情感和心血,)

難到我不能有這樣的心態嗎?

我不是說我們一定會離婚,我只是想先了解一下法律問題 ………

 

 

 

 

 

 

 

 

 

 

candy6688 在 2014年8月12日 補充:

另外,想在問一個問題

如果離婚了,

養子女尚未成年,我不想繼續撫養,可不可以單方面終止收養,

還是需要另一半同意, (或是需要什麼條件)才能中止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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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jorkue

文章454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8月12日

孩子大的很快。 再沒幾年就成年ㄌ。如果真的有感情,其實更勝法律效果。 我反而認為與孩子交心更勝過法律上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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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84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8月12日

人家是親生父親,月薪是你的兩倍多,你憑什麼跟人家爭取監護權?

就以你的前文看來,你連一個月付一萬都很吃力了,還弄個小孩來養?是要小孩跟著你省吃儉用?

你又不是小孩的生母,憑什麼叫孩子放棄比較優渥的生活呢?

 

我覺得你真的蠻有事的,還沒結婚就想著離婚怎麼辦?

不如先考慮要不要結婚吧。

你想收養人家的小孩也要問問人家的生母同不同意,

先請你男友去徵詢一下前妻的意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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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9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8月12日

離婚後 養子女的監護權

這個部份我不懂,得請教專業人事。

 

但,我想你真的喜歡那二個小子

即然喜歡,就真心想對

金錢、教養…就做你認為對,你也可以付出的

感謝天,這二個小子遇到了你

幸與不幸不是外人可以理解,只有自己最知道

====================

 

我沒有養子女的問題

我自己有二寶,我老公二哥生了五個小孩,有三個跟我特別有綠

二哥小孩寒暑假都會帶在身邊一段時間

他們想要什麼,能力所及,也會買給他們

但我很兇,他們做不對,我會罵人

小孩喜歡我,每次來都不想回去(哭著不回去)

但回去後,就會跟我二哥二嫂抱怨我兇他們

我二哥二嫂也喜歡我,所以他們沒有放在心上

我要說的是,小孩還小,有口無心,有時他們的抱怨,就不要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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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82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8月12日

妳把重點放錯了吧 

 

這麼想要成為人家合法的養母是為什麼呢?

發自內心愛這兩個小孩?(卻預先想到終止收養?)

不希望付出之後因為不合法一場空?(上一篇文章已經提醒過妳了)

 

養別人的孩子,因為不是妳親生的,法律上責任不一樣

日後不合、不喜歡、不高興、不孝順......就自行單方面終止收養?

 

妳尊重過孩子的意願嗎?失去親生媽媽,將來還要面臨養母棄養的二次傷害?

 

『阿姨,請妳不要用這種心態收養我。』

孩子是無辜的,更不是妳投資養老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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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92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8月12日

所以...你會考慮跟那個有二個小孩的男人結婚,其實是用"養老投資"的角度嗎??

你馬幫幫忙,連親生子女都不一定願意孝養親生父母了,錢還是留在自己身上,不要結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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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18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8月12日

 

連親生子女都不一定願意孝養親生父母了,錢還是留在自己身上,最實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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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mrshsu

文章132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8月12日

1。收養需生父生母同意,除非可舉証生母無表示意思能力(例如失蹤),可改由法院判定

2。收養之終止,尤其未成年人,需有法定代理人(也就是他爸)同意,合意為之,不能單方解除(除非有重大虐待⋯⋯等等因素,但未成年小孩好像不大會吧)

3。監護權:ㄟ,不知你能提出什麼証明

但是兩個小孩

生父+月薪七萬,支付房貸,生活費,保母費v.s.養母月薪三萬

生父贏面看起來比較大哦(很多這種case連生母也不見得會贏)

 

你的風險是,到時沒有監護權

還是得因為是養母身份負擔部分扶養費⋯


以上為經驗談,詳情還是問律師或再翻翻民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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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8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8月12日

為什麼我覺得版主的問題讓我感覺不到是有關愛小孩的成分

感覺上很像是因為這些年都花時間+錢照顧了,沒爭取到也是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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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89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8月12日

xxxg101d2   完全說中我內心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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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1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8月12日

看了上一篇原本還滿同情版主....也滿佩服妳可以幫忙養兩個沒有血緣的孩子這麼久!

可是這篇的感覺不太好,就像前面的版友說的,妳到底是因為愛小孩愛到非收養不可,還是覺得付出這麼多時間金錢不甘心,甚至試用投資的角度去看收養小孩?更何況妳的經濟能力其實很吃緊了!

 

如果我是妳,既不要收養,也不要結婚,這樣妳才有彈性跟空間,高興就陪著一起養小孩,若真的碰到很嚴重的衝突,到時要離開這男人才不會有一大堆牽牽絆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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