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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婚後給娘家的生活費(被規定)
請問各位水水們~ 結婚後還會給娘家生活費嗎?
我是婚前被規定要交5000/月給家裡,無工作或待業中的話,3000/月。(被規定的)
現在我嫁出去了,有工作是3000/月,無工作或待業中 2000/月。(被規定的)
因為婚後沒有住家裡,之前都有在上班,所以覺的 3000/月 還好,但目前我沒上班,覺的2000/月 其實有負擔(畢竟
沒收入) ,且住外面什麼都要花費,房貸和車貸目前都是我先生在cover , 我並不會去跟先生要生活費,目前都是
用我自已的老本在生活,也有在找新工作。
我媽媽是覺雖然我嫁出去了,但我有時會回娘家,週未也會住家裡1、2天,所以像伙食、電費,她希望我要負擔一些。
因為家裡開店(小商店) 所以電用的較兇吧! 家裡經濟也不大好,我原生家庭加我有6個孩子,是我和姐姐今年都嫁出去了,家裡剩4個孩子,有3個還在唸書。
媽媽說姐姐沒有我常回來,目前姐姐也沒在上班,我媽有跟他要過月費,但要不到! 我想我媽就漸漸的放棄了!
主要是我目前沒收入,才會延伸出這些問題,我現在因為月費的問題,很少回娘家了! 但心裡其實滿難過的,會覺得,
沒有收入就不是女兒的感覺… (被限制回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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