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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的工作權



文章465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5月28日

2014-05-28

這是在bbh上看到一個媽媽寫的

想問問大家 如果你是那位媽媽你會怎麼做 如果你是雇主 會怎麼做?

 

 

當事人 : 二寶媽 肚子裡的二寶預產期 10月

生產線員工 工作環境會碰到酒精

之前有宮縮跟出血 醫生開立過安胎證明

安胎時 公司調去文書

安胎結束後 公司又調回產線

但產線會碰到酒精 且因為有時有宮縮 需要休息10分鐘 但產線不能停 

因為羊水少 需要多喝水 就會常跑廁所

當事人希望公司在幫她調回文書 但公司的回覆是 文書已無缺

限在當事人已經請勞工局介入協調

 

如果你是孕媽媽 你會怎麼做

如果是你雇主 你會如何處理

純閒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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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80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5月28日

我在實驗室工作也常要碰酒精,還要用冷水徹底清洗赤裸手掌+手臂,再進無塵室吹超大風Air Shower

 

懷孕兩個多月某一天  那天正是整年中最冷最低溫的大寒流...

我跟主管說無塵室有氨水太臭,是否今日可不入,主管還是叫我進去

用冷水徹底清洗赤裸手掌+手臂+噴酒精+進無塵室吹超大風Air Shower

我感到下體一陣咕嚕有東西流出,本來跟主管講做完約20分中再去廁所看,但主管叫我先退出

我去廁所一看...整個馬桶都是血 而且比月經第二天還多的出血量像打開水龍頭般一直出血不止

馬上做同事的車掛急診...

然後請了兩週安胎病假,還是出血

就以醫生證明請了1年留職停薪

一年沒上班薪水0  沒有產假(8周薪水飛了) 沒有育嬰假(沒有半年六成薪)

但我兒子很健康,我也當了半年全職媽媽全心全意照顧他~

之後也有復職上班

 

話說留職停薪雖然沒薪水、沒產假、沒育嬰假

但留職停薪也不是想請就能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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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96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5月28日

請醫生開安胎證明就直接請安胎假吧, 孕婦要工作權, 僱主工廠也要正常運作啊, 沒缺硬生個缺, 然後生產要再補人, 為了自己好也為了公司方便, 還是請安胎假吧, 公司已經幫她安排過一次了, 表示也盡力了, 是不是也該退一步為公司為其他同事著想, 不要造成他人的不便, 孕婦的工作權要尊重沒錯, 但也不是予取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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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16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5月28日

我是這位媽媽  我也只能無奈....最差就是離職

我是雇主  我會找一個輕鬆的工作給他 如果沒有缺   會希望他在懷孕期間轉兼職  上班時間少一點  畢竟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

會希望他多休息 也能體諒他需要工作跟錢  如果是表現良好的員工  生產完會給紅包

 

但是基本上 如果我是文中的雇主  我就會讓他一直做文書到他生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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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65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5月28日

ㄜ 先說喔 我不認識當事人 純是bbh上看到的啦

當事人的狀況 就她自己的回覆 目前的狀況 醫生並不會開安胎證明給她

公司也說 不然你拿安胎證明來請假

就因為還不到安胎證明的程度 才會希望公司幫忙調職啦

 

我如果是當事人 真的不行 我想我會選擇留職或離職 為了我的孩子

我如果是雇主 (這只是純討論 請不要鞭我) 員工當初在應徵工作時 就知道工作內容及環境

懷孕 公司有義務及責任一定要幫你調職嗎?

我自己是不會有這問題 因為我是辦公室人員 所以才想聽聽大家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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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80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5月28日

懷孕 公司有義務及責任一定要幫你調職嗎?<------不是義務,是法律規定:勞基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女工在妊娠期間,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得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並不得減少其工資」"。


但現實常有以下的難處

*不一定有職缺

*上層也不一定有這良心

*調出去以後不見得能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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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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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4年5月28日

我現在懷孕20+4w,從一開始我的公司知道我懷孕後,連生產的8週產假都刁難到現在(這段期間不斷用請產假我的原職缺會補人、或是請產假我的績效就會是最後墊底,有可能會開除之類的話語,遊走勞基法的灰色地帶,遊說我盡可能不要請8週滿),之前問我會不會請育嬰留停,我說不會,主管還意圖想讓我簽切結,後來發現可能違法而做罷....

我一開始真的心情很鬱卒,覺得為什麼資方對孕婦會如此不友善,甚至萌生不想生了的念頭,後來我想開了~【或許是雇主都是營利事業,本來一切就著重在營利而非公益吧,一個員工變成是孕婦後,生產力與價值就下降;也或許雇主覺得我生小孩那是我家的喜事,與他何干,他說了聲恭喜做做樣子盡到人情世故即可,其他的還是著眼在你對公司的價值為何

我現在就是放寬心容忍一切來自雇主或主管的言語壓力(也不想讓寶寶在肚子裡就感染我不好的情緒),但我自己都已經清楚勞基法對孕婦最底限的保障,如果公司真的太過分再適時“提醒”他們一下.....

至於希望公司能體諒勞工是孕婦,可遇不可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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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bidbid

文章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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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4年5月28日

調去較輕鬆的職位(例如文書),那本來那個職位的人呢?

 

有時想想,不是職場無情老闆冷血

而是大部分的「中小企業」都無法作這種人事調度

(大公司有辦法吧?)

 

去年我臨時請了流產假

手上的工作也很突然地全部丟下給同事

很感謝同事默默吸收了我的工作而沒有怨言

但那也是工作性質允許,

但很多工作(例如生產線/服務業窗口櫃臺),

就是一個蘿蔔一個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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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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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4年5月29日

產假一定要請到八週滿

就算勞工同意提早回來上班都不行

都是違法

 

是說

雇主就算被罰也罰不了多少

可能還是比白付產假薪水划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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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92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5月29日

我公司同事安胎提早請了整整兩個月,加上產假兩個月~之後回來上班又接著請育嬰假

安胎假視同病假是半薪,產假全薪

只能說醫生證明開了 大公司還是比較不敢亂搞~只能摸摸鼻子認了

(這方面我們企業還算有良心不會太為難產婦啦~若不准假因此流產或早產的話 大家會覺得是主管冷血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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