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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未育者的求職煩惱



文章2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5月9日

2014-05-09

各位水水們:

最近因婚後轉職所遇到的困難深感困擾,因為我們結婚有2年了,近日水水因公司內部問題因而轉職,但求職過程中,面試者總是會提問到生孩子的問題,何時打算有小孩?

我們目前因為尚有車貸、房貸的負擔,因此近3年內還未打算生孩子,這是事實也是我的回答,但對方還是持保留的態度。

有的會因我的求職身份而將薪資不斷壓低,好像是理所當然一樣,已婚未育者的求職過程真的另我困擾!

請問有遇過同樣情形的水水嗎? 有方法可改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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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80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5月9日

有遇過類似的事~所以來打打氣

(問我是否會需要回家煮晚餐...我們新婚時住出租套房根本沒廚房好嗎{#emotions_dlg.emo1-10})

 

因為我一直沒登記~求職時真的還蠻想不先告知我已婚的

 

現在勞基法有規定不能問私事了

但根本是規定假的{#emotions_dlg.emo1-2}

 

 

 

不然就說[不喜歡小孩,婚後不打算生小孩]???(有了再說是意外...但最好已任職半年-1年以上...)

 

當然最好是能遇到有同理心的公司

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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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5月9日

Dear 水水

分享一下我的經驗

我也是於結婚半年後決定離開原先的公司轉職,

去年在應徵面談的過程也是跟水水妳一樣,

每每都會被問到生小孩的問題...

我的回答也是預計1年內沒有打算,

不過總是會有感受到對方遲疑的態度,

當時面試了好幾家的公司,都沒有回應,整個心情差到不行.

 

大約找了1個月左右,終於有應徵上的工作,

不過薪水確實沒有很高...差不多是跟社會新鮮人的薪資階級那樣,

不過由於我尋求的是穩定發展,所以我當初願意從24K做起,

不過在半個月內我再次換過三家公司,

原因都是工作內容不是我所想的那樣,

一直到第四家請我去報到,我才在這裡待下來,

我覺得轉職需要靠運氣,我很幸運找到這家公司,

有遠景的發展,也接受我是一個已婚且未孕的女人,

薪水沒有很高,一樣24K,但是我相信做久了就會是妳的.

 

所以水水千萬不要心急,更不要擔心,

我當初轉職花了1個半月的時間,自己給自己的壓力太大...

反而讓老公也擔心我,他還特地帶我出去玩散心...

我覺得找工作是需要契機的,

如果有該公司有長景,剛開始的起薪或許會不符合自己的需求,

但總是有一天會上去的,

加油!祝福妳,希望妳可以順利找到理想的工作^^

對了,我忘了說,我是在台北工作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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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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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4年5月9日

我沒有遇到耶!!

最近也有想過要換工作

面試了幾家

奇怪的是 我面試的公司

都沒有提到我已婚的問題(履歷上寫得很清楚 已婚啦)

反而是我會沉不住氣 自己提

但應試公司沒什麼反應耶

沒有因此而要求降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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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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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4年5月9日

首先, 勞工的法則對求職婦女有多少保護, 跟你可以怎嚜告他們歧視, 這個網路應該都找的到, 所以也就不說了,

 

我只是站在老闆的立場想, 今天, 我請一個來一年就要準備生小孩, 或者請一個不到8個月就要待產的員工, 我是大公司OK, 因為我需要儲備人員, 若我是小公司, 妳一留職, 我要為了妳找一個為期1年的替代生, 先不說你會請多久, 可能育嬰假來個半年等等, 對小公司衝擊很大, 他訓練一個人要上首要多久? 謊論做不了多久就又要換一個, 勞基法好像做有半年公司就要幾付產假的錢, 大公司可能無妨, 小公司要是每一個來求職的都做滿半年, 他教會妳了, 也給你產假的錢了, 那你請個育嬰假後發現不想回去做了(我當時生完很煩, 完全不想上班), 那每一個小公司有了前車之鑑, 他當然不希望每個求職者都只是領完福利就走了....

 

我遇過一個小公司, 因為人少, 那個秘書也很稱職, 所以老闆也給他產假什麼假, 後來他生寶寶老闆還一直希望他回去上班, 因為新來的小姐沒他厲害~所以呢~不用怕找不到工作, 如果妳找的是大公司~不用怕他知道你的懷孕計畫, 他們會想培訓好的人才, 多給妳一點假, 只要你稱職, 如果你是應徵小公司, 只要告訴他們你的企圖心是做好所有的工作, 或者先試用3個月也無妨(當然是給薪阿, 3個月後自己問老闆想不想直接聘請妳, 不喜歡可以自己走人)這是自己說在前頭的, 不是老闆說給你聽的, 因為新人總是有試用期, 他也不用講給你聽就請你走人, 但是位了展現你的誠心, 妳自己提出的夠有誠心了吧!!!

 

不一定所有的"小"企業都怕女員工懷孕, 但是一個崗位淂人留職請假, 妳是老闆, 妳要如何? 多請一個儲備人員每天付他薪? 如果我是老闆, 而那個員工能力很好, 我會替他留職, 畢竟好員工難找阿~~~我自己是員工我也都會想放假領薪了, 最好錢多事少離家近(我沒說我是好員工@@)

 

總之, 不要怕懷孕跟找工作, 多加強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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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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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4年5月9日

只要你是已婚的身份,一定都會被問到要不要生小孩的問題

等你有了第一個小孩,還會再問你"有考慮再生第二個嗎"及"那你的小孩都是誰在顧"

雖然不是所有企業都如此,但這些問題,在你求職面試時,是躲不掉的~

只能誠懇的告知目前的狀態,接不接受真的要看面試主管的心態及該公司的文化了~

 

 

我以往被問到這些問題時,心理也都很不平~

因為沒結婚的人,隨時也可能懷孕生子啊~誰說生小孩是已婚者的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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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toto36

文章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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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4年5月9日

求職我都說『未婚』,但有交往穩定的對象。(讓公司知道有結婚的打算,公司通常會是點到為止)

如果繼續深入這個話題,會讓我覺得這樣的話題,讓我判斷要不要到這種對女性歧視的公司待著。

我知道的大多是考量談戀愛會影響工作。所以我會說有穩定交往對象,交往10幾年了,往後等工作穩定3年後,存本才會考慮結婚。讓公司有個底,妳至少會穩定待3年,並且情感穩定不影響工作。

 

反正之後發現再說,報勞健保大多由另一個人去報,不會是面試的那個人去報,就算碰巧遇到面試和報勞健保的是同一個人,大多也不會問,反正以後熟了,知道妳這個人工作怎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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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0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5月9日

版水說的狀況 我最近剛好面試3間公司  感同身受,但很幸運的我面試了一周後  錄取的這家公司 是不怕我日後懷孕,也沒有因此把薪資故意降低的狀況 我剛進公司 起薪27+供午餐(周休二日)

 

我前兩份應徵的工作雇主也同樣都是有問生育的問題,我同樣回答 有房貸壓力  但我沒有避孕  打算順其自然,並主動詢問若懷孕 公司日後是否有提供產假等相關福利?!
第一份沒有正面回答我、第二份女主管說 她沒有結婚生小孩 所以她不知道產假應該給幾天?!

當下我有點小怒  我就回覆 產假是我接下來 會面臨到的問題,雖然不知道多久才會遇到,但我想先知道我應該有的福利跟權力,而生產是女性職員在職場最重要的環節,不可能 大家女性都不生產吧!!

 

雖然第二家後來有錄取 但因薪水太低 + 主管態度我不喜歡。因此拒絕

 

後來最後這家(第三家 有錄取  下星期準備報到) 是男主管面試的,他也是同樣問我生育問題

我同樣回覆有房貸壓力  但我沒有避孕  打算順其自然,男主管說 有想生的念頭就要盡早努力 免得以後高齡生產顧小孩 很累喔,我後來接著問  萬一我以後懷孕了 是否有產假的福利?? 

主管說 一定有的阿~ 生產是女生天經地義的事,跟工作沒有影響,他說如果我日後懷孕了 大概孕期5個月告訴他 他會再安排請新的秘書進來 準備交接我的工作 大約交接2-3.個月~  他說等我之後生產完若有想要回來公司繼續工作,也都是OK的~ 職位一樣。

 

天阿 我覺得我遇到超棒的主管,也希望下星期的新工作報到學習順利。

 

我覺得工作畢竟是蠻長遠的事,我不會屈就~ 所以如果主管對於生育這件事沒有相當的認同,這份工作我寧願不去。 因為以後懷孕不知道會被如何刁難? 或是孕期中無預警被FIRE掉。

 

祝版水找工作順利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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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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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9年10月21日

水水加油,這是在1111的一例一休論壇找到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求職有幫助><

「性別友善」理應成為基本原則的職場環境裡,男性工作者或雇主更應該銘記在心。

*首部曲:懷孕

1. 工作時間
如果女性勞工發現自己懷孕,首先要注意工作時間。根據《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第49條,懷孕女性勞工夜間工作,也就是晚上10點到隔天上午6點,基本上是絕對禁止,加班或值夜班都是如此。也就是說,原本值夜班的女性勞工,勢必要調整原本上班時間。

2. 職務調動
在工作內容上,可以要求雇主將其轉調較為輕易的職務或業務,例如調為日班。根據《勞基法》第51條,在懷孕期間,如果勞工主動申請轉調比較輕易的工作,「雇主不得拒絕,並不得減少其工資」。值得注意的是,條文並未要求雇主主動調整職務,因此準媽媽們如有需求,切記應主動提出。

3. 不得歧視
雇主不可因為女性懷孕而給予差別待遇。雖然過去不乏懷孕期間遭到解雇或留職停薪的爭議,但我國《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規定,在訂定勞動契約時,雇主不得與勞工約定「一旦結婚、懷孕」就離職、留職停薪,甚至解雇等規定,也不得在升遷或分發或考績上給予歧視待遇。

4. 產檢假/陪產假
女性懷孕期間,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懷孕期間應該給予5天產檢假,另外在女性勞工生產時,配偶也有5天的陪產假。產檢假還可以依女性勞工的選擇,拆為10個半天或是40個小時去實施,這兩種假別雇主應該照給薪資。

5. 安胎休養假
如果產檢過程中,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則可以根據醫師所開的證明,另外請安胎休養假。不過安胎休養假與產檢假不同,根據《勞工請假規則》,勞工安胎休養假應該列入病假計算,如果是從薪資來算,一年內病假在30天內給予半薪,如果超過30天則不予計薪。

6. 避免危險業務
若從事比較危險的業務的女性工作者,例如重物處理,或在有害幅射、化學物、甚至微生物環境下工作者,更應該避免在懷孕期間從事這類的工作。
以量販店的工作為例,「搬運重物」可能是最常面對的工作。懷孕女性在搬運重物上也有明確規定,如果是斷續性地搬動重物,不可超過10公斤;如果是持續性的作業,則不可超過6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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