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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中低收入戶
我想請問有沒有水水知道~
我先生年收入50幾萬沒有不動產
我沒在上班帶孩子
先生申報扶養我跟兩個孩子還有公婆
房子是公婆的
請問這樣可以申請為中低收入戶嗎?
如果可以申請是要到那個單位申請呢?
ee6927 在 2014年4月30日 補充:
老公的年收入50幾萬~60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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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有沒有水水知道~
我先生年收入50幾萬沒有不動產
我沒在上班帶孩子
先生申報扶養我跟兩個孩子還有公婆
房子是公婆的
請問這樣可以申請為中低收入戶嗎?
如果可以申請是要到那個單位申請呢?
老公的年收入50幾萬~60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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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不動產
但是你們全家的收入超過中低收的資格
報公婆扶養的話,你公婆的收入及財產也會算進去
他是算一戶的,所以你報誰扶養或是給誰報扶養都會被一起算
可向鄉鎮市公所「社會課」申請與詢問
你老公的薪水算不錯啊
一個月至少也四萬元
沒有不動產不表示生活不好過或是很貧困
申請單位 鄉公所社會課
我可以直接打妳槍 不會過關!!我之前申請過國民年金補助。老公的收入差不多 房子也是公婆的!我沒工作再家帶小孩只是想申請3\1的國民年金補助!社會課直接說機率不高!果然沒有補助成功!
中低收入戶沒有這麼好申請!會追溯到雙方的父母親那一層!所以只要有不動產很難申請成功
那我也順勢想請問.....
我先生年收入約莫40W
公婆名下沒有不動產,還積欠國家費用
年紀大約59/60
先生也沒有不動產,只有動產16年代步車一台
現在我有孕在身也沒有工作
先生還有扶養在學的妹妹一名
像以上的情形,是否就可以去試著申請低收入戶補助??
先生工作關係所以我們跟公婆分開兩地租屋
生活確實很拮据...
案件說明:新北市低收入戶申請條件,依據社會救助法暨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一)應計算人口範圍: 依據社會救助法第5條規定,所稱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一、配偶。 二、一親等直系血親。 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 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第一項各款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範圍: 一、尚未設有戶籍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 二、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 四、未與單親家庭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無扶養事實,且未行使、負擔其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父或母。 五、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 六、在學領有公費。 七、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八、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九、因其他情形特殊,未履行扶養義務,致申請人生活陷於困境,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訪視評估以申請人最佳利益考量,認定以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為宜。 (二)補助對象:設籍本市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最低生活費(103年即12,439元)。 2.全家人口之現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75,000元。 3.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未超過350萬元。 (三)生活費補助: 1.一款低收入戶:戶內每人每月補助生活費新臺幣11,500元。 2.二款低收入戶:每戶每月補助生活費新臺幣5,900元,另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2,600元。 3.三款低收入戶: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2,600元。 4.二、三款未滿25歲列冊之低收入戶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人每月補助在學生活補助費新臺幣5,900元(申請人需每學年度將在學證明文件送至戶籍地區公所審核補助資格)。 5.列冊低收入戶為身心障礙者,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4,700元、中重度以上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8,200元;若為年滿65歲以上老人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7,200元。 |
承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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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承辦人員:黃昭月、黃玉婷、莊孟樺、胡玉梅、廖瑾喬、朱天奇、王建邦、郭宏昇、蘇宏千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5641、5643、5644、5645、5648、5649、5638、5695、5642 傳真:02-29666556 |
應備證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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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戶戶籍謄本。(可由相關單位代為查調) 二、全戶之財稅資料。(可由相關單位代為查調) 三、全戶最近1年郵局存簿內頁明細資料。 ※(全戶係指依社會救助法第5條規定家庭應計算人口之範圍,包括申請人、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四、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五、最新之職業保險投保清單。 六、視實際需要檢附其他相關證件:包括學生證國中生及國中以上影本、最近3個月內醫院診斷書、服役(刑)證明、房屋租賃契約書、失蹤滿6個月證明等。 七、新北市○○區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調查表、切結書、郵局終生追繳同意書、委託書。 八、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各項生活扶助申覆書。 九、新北市○○區公所辦理各項生活扶助申覆書。 |
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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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人文課提出申請。 |
交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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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人文課提出申請,經公所初審、市府核准後,由公所通知申請人申請結果。 |
處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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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案件且需代為查調財稅44天(區公所) 一般案件且無需代為查調財稅30天(區公所) 低收入戶第1、2款且需代為查調財稅30天(區公所);14天(社會局) 低收入戶第1、2款且無需代為查調財16天(區公所));14天(社會局) |
備註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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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付與否:免費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