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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胞胎不能分開帶?怎麼有種代理孕母的fu?(文長)
簡介:和先生是假日夫妻(我在台北工作住娘家,先生在竹南工作租小套房),
而我的婆家在屏東,婚前先生答應我小孩留在台北娘家帶........
我目前懷孕四個月,從結婚到還沒懷孕之前就知道婆婆非常確定表示要帶小孩,
而我也不想先生當夾心餅乾(縱然他早已答應我小孩台北我自己帶),
所以當時心裡雖然不願意但有打算能拖多久自己帶就拖,
後來一懷孕就知道是雙胞胎時,婆婆也表達帶一個,然後三個月換一次,
我聽了鬆一口氣,因為那正是我想的......一個給婆婆帶,另一個自己帶,然後三個月換一次.......
著實是因為婆家是大家族三合院改建、前宅通後院的那種,
公公的弟弟們(叔叔)、婆婆的妯娌們(嬸嬸)都住一起,平常大家也會聚在共用的大庭院聊天,
大家平常也愛逗嬸嬸的孫女,而大家帶孫女的方式就是哭了就立馬抱、要東西生氣哭就立馬給.....
所以我害怕婆家長輩的溺愛,因為我不希望小孩養成壞脾氣或驕縱,
所以才想說三個月換一次,至少有機會矯正....
但就在剛剛聽先生說,婆婆說有人說雙胞胎不能分開帶,會有家庭問題,
我說"什麼問題我不懂......"
先生查覺我語氣不對,又說"唉喲,至少會讓小孩吃半年的母奶才帶走"(白目?)
我忍不住拉高音量說"所以要我兩個都給婆婆帶嗎?讓我帶了半年後再帶走?那我是什麼?代理孕母嗎?"
剛剛忍不住就哭了.......
我哭的點是我知道我先生是愛小孩的,
也聽過有說法是"先生都要等到自己的小孩出生看到抱到後,才會自覺是爸爸"...
但還是很難不去想我先生目前只記得當兒子(想滿足自己媽媽帶孫子的慾望),卻絲毫沒有想養大小孩爲人父的衝動....
不然怎能輕易的說出六個月就把小孩送屏東??.....
之前和先生也有想過,不然先生換到北部的工作然後租那種2房1廳的,再讓婆婆上來顧,但後來發現除了房租增加近萬元之外,住家型的要增購的家具太多超過目前能花的預算(而且我們嬰兒用的推車和床之類的都還沒添購),所以我先生又擱著了....
我也知道可能有些水水會說"婆婆願意幫你帶就該萬幸",
但我在北小孩在南,代表我將有可能也成為假日父母,
我跟先生、小孩四分五裂,我真的不願意啊...
我也很珍惜婆婆的好意,但親骨肉就是親骨肉,我能退一步的方法就是各帶一個,然後然後三個月換一次...
想問問大家,雙胞胎(異卵)真的不能分開嗎?..........
是不是我太堅持要自己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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