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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發生車禍, 關於申請勞保職災問題



文章325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3月21日

2014-03-21

老闆要申請勞保職災, 但他說忙於是把東西丟給我叫我幫他把資料填一填, 我非人事/會計..很頭大.. 上網爬文很久, 沒有看到狀況類似的, 請大家解惑 :

 

A同事3/4上班途中車禍送醫 (有警局紀錄, 無違反交通規則)

嘴巴有撕裂傷, 醫生開刀清創&縫合傷口, 嘴巴無法咀嚼, 2-3天只能進流質食物

腳有點挫傷, 但沒骨折, 醫生判定說不需住院, A直接回家休養

3/4當天開始請假直到3/12下午才來上班, 3/20又請假一天去醫院拆線

 

後來A拿來的醫生診斷證明上寫的需休養天數是3, 可是他的休假日數超過, 休假的這幾天, 公司該如何計算薪資?

醫生說狀況不需住院, A休了7-8, 這幾天該算病假? 還是有給薪的公傷假?

 

若公司先發給全薪, 以此憑證向勞保申請職災, 可以申請得到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職業傷害補償費或職業病補償費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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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26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3月21日

打電話到勞保局問,比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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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3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3月21日

先確認一下你們公司的請假規則,是給全薪還是半薪,或是不給薪,勞保能請的就只有中間的差額。

有給全薪就不能申請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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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32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3月21日

上班途中算公傷假

核定的公傷假以醫生為準

超出的假必須員工自己請病假

 

但如果老闆同意則可例外

或看你們是否有另外簽工作守則

 

公傷假是給全薪的, 其他我記得是沒有

 

若公司先發給全薪, 以此憑證向勞保申請職災, 可以申請得到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職業傷害補償費或職業病補償費嗎?----->不行, 他必須有薪資上的損失才能申請 (今天才剛問過勞保局)

 

但他去看醫生, 可以用職災門診單去看會比較便宜(單子應由公司提供)

 

傷病給付是要問勞保局

職災認定及給假規則問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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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f92266

文章6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3月21日

水水您好:

 

1.休養天數是3, 可是他的休假日數超過, 休假的這幾天, 公司該如何計算薪資

>>看公司核給的公傷天數是幾天,雖然建議休養天數為3天,但公傷假並無天數限制,診斷證明書只是"建議",雇主需依員工實際需要給予,所以公司可以適當多給予公傷假.這需要雙方協調.例如公司要7天全給.或是給5天,另外2天由員工請自己的假,還有3/20回診一定要核給公傷假

 

 

2.若公司先發給全薪, 以此憑證向勞保申請職災, 可以申請得到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職業傷害補償費或職業病補償費嗎?

>>領不到,為了防止公司領到職業傷病給付後不給員工,勞保局已經改為給付金額是直接匯到員工本人的帳戶,所以申請下來的金額是員工領走的。

 

建議三種做法,水水可以請示老闆的意見後執行

 

一、核給公傷假的期間薪資全給.申請到的職業傷病給付也給員工(因為誰也不願意受傷,

     這較優惠員工的作法,我的公司是採取此種方式)

二、算薪水時前3天公傷假給予全薪,自第4天以後的公傷假給3成薪(因為自第4天起,勞

      保局請領的職業傷病給付是投保薪資X70%),其餘的金額趕快幫員工申請職業傷病

      給付,等勞保局匯入員工戶頭(若文件備齊.大約需要15個工作天),這種做法是算得

      很清楚.沒啥情分好講,另外若勞保局核給的天數不如預期(例如公司申請7天勞保局

      只願給付6天),公司還須補足差額給員工

     

三、先發給員工全薪,但跟員工約定公司代墊勞保局傷病給付讓員工支付生活所需(最好

      讓員工寫借條,金額先試算),等員工領到勞保傷病給付後,再還給公司,這種作法

      最不建議,錢進到員工戶頭還要領出來還.奇檬子會很差.而且員工有可能不還.造成糾

      紛

 

表格下載請上勞保局網站.點選職災勞工>>傷病給付

相關的規定、表格、應檢附文件、範例都有了

PS.相關證明文件只要先附請假證明,就把這段期間所有的請假明細都列出(公傷假一定要在上面).蓋公司章就可以了.格式不拘

 

勞保局承辦人員有問題會打電會跟您聯繫.請您補件

 

http://www.bli.gov.tw/sub.aspx?a=D7G08ym4Pj8%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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