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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勞保育兒津貼及未就業育兒津貼



文章62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2月14日

2014-02-14

有個小孩津貼的問題,想請教大家,謝謝。

 

我設籍新北市(滿1年),先生設籍台北市(滿1年),寶寶將來會設籍台北市。

目前我的勞保掛在先生公司那裡。

 

請問若我生產前辦理留職停薪,除了可以申請勞保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外,是否可以再申請新北市的“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呢?

 

後者是只要一方在新北設籍,就可以領嗎??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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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9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2月14日

勞保的一次只能領一種哦!先領完育嬰留職停薪的才能領未就業津貼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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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3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2月14日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跟"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只能擇一

 

只有台北市的育兒津貼,只管父母雙方要設籍台北市1年以上(寶寶戶口也要設在台北市)

可以跟"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托育津貼"同時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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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57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2月14日

夫妻一方未就業津貼是有條件申請的

 

1、所得稅率未達20%:每童每月2,500元
2、中低收入戶:每童每月4,000元
3、低收入戶:每童每月5,000元(含現行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費)

 

你只能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1. 給付標準:
    按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按月發給。
  2. 給付期限:
    每一子女最長合計發給6個月。
    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之情形,以發給1人為限。
    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 
台北市有助你好孕育兒津貼
http://www.bosa.taipei.gov.tw/i/i0300.asp?no=1&l1_code=27&l2_code=01&fix_code=27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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