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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超音波沒發現肢障的女嬰 有相類的外國判決 發人深省



文章55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1月16日

2014-01-16

昨天逛ptt  看到有人貼了一篇相類似的法國判決  真得很發人深省

我知道父母要照料這樣的孩子非常辛苦  大家對這個結果可能不認同

但還是希望大家能看一看這篇文章  或是看我下面整理的濃縮版  看了真得會想很多 

http://tmalmagazine.blogspot.tw/2013/01/blog-post_4262.html

 

那位法國母親懷孕時罹患德國麻疹  到醫院做血清檢查  要確認孩子是否染病   醫師誤判孩子沒事

1983年孩子出生   證實患有先天德國痲疹症候群  下肢神經病變無法行走   並患有嚴重雙側耳聾及視網膜病變

法院最初判決要賠償  上訴後免賠  再上訴要賠  2000年初步確認  醫師侵害母親合法終止懷孕的權利  必需賠償

2001年底  法國醫師集體罷工  2002年  婦兒科醫師集體決議  拒絕提供產前超音波掃瞄

2002年  因社會各界強烈反彈  法國國會通過法案  確認終止所有相類案件的賠償    英國、德國、美國陸續跟進

2010年  法國憲法委員最終確認  上述法案合憲  永久否決先天異常孩童對醫師的求償權

 

法院最初判決要賠償時  引起社會各界軒然大波

殘障維權團體反對  他們認為這個判決認定他們這種殘缺者的出生  是個錯誤  所以才要賠償

宗教團體反對  他們原本就反對墮胎  無論孩子是否殘缺

法律團體反對  因為有賠償  代表損害使狀況變得更糟

也就是認定  那孩子因醫師判斷錯誤而活著  比那孩子因醫師判斷正確而被墮掉  更加糟糕

這是從根本上否定  孩子有資格存活  也代表其他的殘障人士也都可要求國家將之安樂死  因為他們活著原本就是錯的

 

台灣是不會這樣判的   以前就有過相類案件 

先天殘缺的孩子  卻因醫師疏失  沒能在孕期及早發現

這位肢障女嬰不是第一個  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台灣法院咸認為  醫師有醫療疏失  致侵害母親的生育自由決定權時  必需賠償

(新聞說  這位女嬰的父母想控告醫師業務過失致重傷害  讓醫師負起刑責

   這百分之百絕無可能  畢竟無論如何  女嬰的手腳  並不是醫師剁掉的....)

 

我不知道哪一種看法比較好 

讓孩子殘缺的  終究是上帝  不是醫生  醫師只是沒發現

醫師是否應為此負擔巨額賠償?  為孩子這輩子遇到的辛苦負起全責? 

不認同  是不能體諒父母養育殘障兒的辛苦        認同  是否定這樣的孩子也有生存的權利

這問題真得好難   我沒有答案

我只希望殘缺的女嬰  能被妥善的養育  不要在「自己出生是錯的」這種陰影下成長

但父母把新聞鬧這麼大  要確保她以後不會知道  好像有點難......

 

doggy0919 在 2014年1月17日 補充:

我沒有說  新聞這對父母  不可以打官司求償喔

這裡終究是台灣  求償是沒問題的

但歐美這樣的看法  是過去我不曾想過的

所以想寫出來  給大家看看

 

不過我真得他們不贊成找議員、召開記者會

這種作法  確實很出氣  可以讓全台灣都知道  這是一位非常糟糕的醫生  爛透了  絕不能找他看診

但這對官司  其實沒有影響  對求償  也沒有幫助 

反而會對自己的小家庭  產生強烈的副作用

 

因為新聞鬧大了  全台灣都知道  孩子的名字(今天報紙寫的  徐立)  父母的樣貌 他們家的狀況

要認出他們家  不難

來日  誰知道會不會有小屁孩去跟徐立說些混話

讓她誤認  父母對於沒能即時墮掉她  是多麼傷心欲決 

又是多麼憤恨無比地要求醫生  對讓她這種人出生  負起責任  負擔賠償

屆時該如何讓她明白  父母其實很愛她呢?

 

我也思考過  若我有這種孩子  我會如何?

我想  我會求償

因為這裡是台灣  因為養育這種孩子特別需要錢

有辦法討錢  我還是會去討  給不給  給多少  一切就交給法院判斷

但我會默默為之  盡量不讓親友知道   更不會鬧上新聞

因為我很怕孩子日後若得知  會誤認在我眼裡 他只是個損害  我根本想墮掉他 覺得他該死

那就全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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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67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1月16日

希望小女嬰能健康快樂的長大...

就像力克胡哲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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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hsiwei

文章1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1月16日

感謝分享這文章

 

因為我看到新聞時,一直有個疑問是:如果產檢發現時,這孩子是不是就不會來到這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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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7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1月16日

我不認同,

照這樣說,

何必要發明X光,MRI,CT?

生病就生病,

該死就死,

你不是有殘障孩子的家庭與父母,

照顧這樣的孩子,

父母擔心的不是愛不愛他,

是孩子老了,若還不能自力,

放不放得下他?

等你家裡有長期生病的人要照顧,

讓你失去人生其他的可能、經濟、對其他子女的照顧能力時,

才會知道,

這也是為什麼幾乎各國都有規定合法墮胎的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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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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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4年1月16日

真的..真的好難

i feel sorry for th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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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85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1月16日

昨天跟老公討論,他看到新聞覺得好難過,很捨不得BABY這樣

 

縱使名醫疏失, 我們也覺得奇怪,每次產檢時,就算醫生不沒主動講,我們次次都會請醫生數一下手腳,尤其是在懷孕中期以前,其實很好照,所以後期女兒側躺或趴著我也不擔心,因為早該確認完畢

 

若一開始就知道,我會陷入天人交戰,如果真能做到不管怎樣都要生下來,我想羊穿跟高層次也不會有這麼多人趨之若鶩,就像潤潤的故事,她是個美好的小女生也令人心疼,不過我想她媽媽至今應該仍感謝有這女兒伴她走過人生某段歲月

 

處罰醫生,也許不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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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endlu

文章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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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4年1月16日

我認為

國外的判決,是正確的!

 

醫師有疏失,他沒有判斷出孩子有天生缺陷

不應該把孩子發育有問題的責任怪罪於醫師

畢竟,不是醫師讓孩子的手腳消失的

這種疏失,讓這個孩子有了一線生機

但要如何賠償?賠償的名義又是什麼?就交給司法吧!

 

在古早社會,醫藥尚未發達時

孩子生出來有缺陷

有誰會怪罪產婆嗎?

 

看看五體不滿足的已武洋匡,國外也有一個天生無四肢的(前陣子也有新聞)

他們都活出自己的路

我也曾現場聽過一位一樣只有一隻腳的國外歌者唱歌

他們都有虔誠的信仰支持直到他們長大成人

上帝關了一扇門,一定會在哪邊打開另一扇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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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02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1月16日

難,這種問題在孕期做唐氏症檢查我就想過好多回了

若是真的不健康?我能怎麼做?

 

 

老實說,我真沒把握能好好撫育有缺陷的孩子長大

我不是聖人...

 

很殘忍,但很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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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877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1月16日

我基本上也覺得國外的判決是正確的。

醫生本來就因該以專業的角度,去告知父母所有可能會碰到的狀況。

而要不要拿,則由父母決定。

 

我覺得這個判決針對的是醫生是否盡責進到他當醫生的本分,而不是該不該拿掉已知有殘缺小孩,別模糊了焦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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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0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1月16日

如果醫生不需為他的嚴重疏失做賠償,那孕婦去做產檢就沒意義了。這件事太扯了,8次都沒發現,這醫生還有行醫資格嗎?殘缺寶寶的出生對父母和寶寶來說都是很艱難的面對,不要說什麼勵志的故事,那都是很心酸的,如果醫生沒那麼"散仙"(太不專業了,應吊銷執照),這些都可以避免。如果他有良心的話,就該負責寶寶的後續支出,把他當自己小孩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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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61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1月16日

父親 母親 這個角色 也是平凡人!!

我不確定 我是否有能力可以照顧他 成為一個身心都建全的人!

 

乙武洋匡.力克胡哲,或許他們的國家各方面的資源及她們父母本身的資源,足以提供及培養這樣的折翼天使!!

光是臺灣的教育體系,我就蠻失望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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