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分類
  • 求助發問

101年繳稅疑問



文章13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1月7日

2014-01-07

最近收到補稅單,有點疑問,請水水們幫忙

1.夫妻一定要合併申報嗎

2.如果長輩無工作但保勞保在工會,這樣可以當免稅額嗎

3.列舉扣除額大於夫妻標準扣除額時,是以那個為金額為優先

ex

當時我是分開申報我是用單身扣除額去算 所以我76,000元

但帥有保險,住宅利息..所以用列舉去報為 100,000元

但收到補稅單調整為2人是152,000元??~~

alice7776 在 2014年1月7日 補充:

大致上了解了,謝謝大家

  • 加入最愛

  • 檢舉文章

  • Line分享

  • FB分享

文章1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1月7日

1.新婚可以選擇是要分開或合併申報喔~若是第二年開始就必須採合併申報

2.不太懂你的意思,不過每個人都有免稅額喔

3.如果是由政府機關發出的補稅通知書,通常都是會採標準扣除額計算,

 

以上

檢舉此篇回覆
Lv1 shyche

文章382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1月7日

1.結婚當年可分開申報,之後就要合併申報了。

 

2.若是有保勞保的話,基本上應該是不行當被扶養人的,

因為政府會認為他是有工作者,要獨立申報所得。

 

3.因為採合併申報的話,列舉要二個人都用列舉的,

不能一個人列舉、一個人使用標準,

所以水水有可能是帥列舉申報100,000+水水可列舉的金額<152000,

所以補稅單才會使用標準扣除額,

並不是說補稅一定是用標準扣除額去核徵的。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23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1月7日

有勞保還是可以申報扶養,

我公婆跟我父母之前也是有保在工會,但因為沒有申報薪資所得所以都有申報扶養。

檢舉此篇回覆
感謝您,於veryWed分享您寶貴的經驗,送出前請詳閱以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