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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問題



文章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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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3年12月23日

2013-12-23

請有經驗可以幫我解惑一下

我外公剛過世…目前我外婆還在

兒子二個女兒三個

名下有一筆土地,

負債約一百萬

但土地的價值超過一百萬很多倍

兒子想繼承土地…希望女兒能放棄

女兒們其實也沒意跟他爭這筆土地

但就希望他們分三份繼承(外婆、皆二個兒子)

就怕二個兒子拿到財產後就不養阿媽

所以我想問若他們分三個人下去分這份財產時

女兒們是否都要做拋棄繼承的動作呢?

還是就讓他們去辦過戶就好了

女兒們還是可以不去辦拋棄

若他們丟了阿媽…一定是這些女兒要撫養的

辦理拋棄的意思是阿公的部份我們全部放棄

還是連阿媽的份也都拋棄,還是以後都不用說了

沒有我們的份

是不是連養阿媽以後都沒份了

我現在真的很傷腦筋

希望有經驗的水水們指教一下

cherry4392 在 2013年12月23日 補充:

阿媽好像有壓力不敢要財產

她是很傳統的

至於二個兒子…一個有結婚一個沒結婚

有結婚的那個人…媳婦並不是對阿媽很好

急著想分

所以我們只想知道到底辦過戶一定要去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嗎

就不能直接過戶嗎

我們不想分財產的原因是因為怕兄妹失和

怕大家都老死不相往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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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92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12月23日

外婆名下有財產嗎?

沒有的話,可以要求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剩下的再做遺產來分割

 

只有"限定繼承"是一人提出,全體適用

放棄繼承要每個人去簽放棄(也只能放棄自己的,不能幫其他人放棄),阿嬤不簽就能夠分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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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bidbid

文章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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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3年12月23日

先登記給阿嬷+1

 

不肖子孫看太多了,我是主張財產應該老人家自己留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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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8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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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3年12月23日

繼承遺產和是否扶養外婆這完全兩碼子的事吧~

女兒不繼承遺產只要女兒們不出面爭取,這世界還是和平大同的。

 

財產分完後,外婆住哪,開銷有多少,誰要負擔多少,這最好白紙黑字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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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26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12月23日

我記得好像是丈夫死後剩餘的財產會分成2份,50%歸配偶,50%由子女均分

就是說假設財產是100萬,其中的50萬是分給配偶,剩下的50萬就看有幾個子女去均分。

 

妳媽媽她們姐妹願意放棄繼承,那也OK,簽名蓋章即可。

盡可能要求將所有財產分成3份,阿嬤一份、兩個兒子各一份

我猜,妳阿嬤將來也是大兒子這裡住一個月、小兒子那邊住一個月(或是各一週)…

若她身上沒財產,會不會出現兩個兒子都不要她??…

(錢不是萬能,但萬萬不能沒有錢啊…)

 

至於,將來阿嬤的財產要不要放假是要等她做神仙時再來談…

也就是說,妳媽媽現在放棄的是「她爸爸留下來的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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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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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3年12月23日

如果有疑慮,我寧願按照法律走,

聽到太多,拿了財產就不管娘的,

很想問的是:兒子憑什麼要求女兒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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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bidbid

文章171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12月23日

1. 遺產如何分:

(配偶一方死亡的話)

財產是配偶先拿一半,這個叫「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所以王文洋才要主張他是大媽的代理人啊!)

剩下的一半,配偶還可以以繼承人的身分,和其他子女均分

 

 

2. 公證有沒用:

公證只是少了一些「訴訟」的程序,

但還是要去「強制執行」

例如,房子出租,房客借期不搬走

要先打「遷讓房屋之訴」(就是請房客搬家)

勝訴確定之後,持確定的勝訴判決再去聲請「強制執行」

房子出租前有作公證的話,就可以直接去強制執行

(省了遷讓之訴那個步驟)

 

也就是說,無論有沒有公證,

有問題的話都要透過法院「強制執行」

還不如一開始就把錢留在身邊

 

我好幾個朋友父親過世,都是先全部登記母親名下欸

 

本案如果阿嬤表示財產要先登記她的名字,

我想子女應該不會明著反對(有沒有X在心裡我不知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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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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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3年12月24日

用我自己的例子來說,我父親過世之後,原本遺產一半是我母親,另一半是我們兩個女兒

我跟我姐姐簽了放棄繼承同意書,所有的遺產就都是母親的

以你家的狀況來說應該是外婆有原本的一半

孩子(兩男三女)中的三女要是不想爭家產,簽放棄繼承就是由兩男均分那50%

不要傻傻地把遺產都剩給兩男,父母給的不是應該

有太多老人家疼孩子結果沒人奉養了,留一點錢在身邊老人家也會安心

今天如果是我,我會讓外婆實拿他的50%

剩下50%就五個兄弟姊妹均分,誰都不要簽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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