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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7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10月21日

2013-10-21

因婆家長輩身體的關係,與先生再三討論過, 決定辦育嬰留職停薪。問題是這樣的:

一、先生和寶寶的戶籍在新北市,目前有顉每月的育兒津貼,而我的戶籍在台北市,目前未滿一年懷孕時去年12月才遷藉)

,我要辦育嬰留職停薪,因目前有顉每月的育兒津貼,而老公這幾天會把他和寶寶的戶籍遷到台北市。知道育兒津貼與育嬰留職停薪不能同時申請,但在網路上爬過文,有些媽媽居然有辦法同時申請兩種,請問是如何辦到的?

二、目前有顉每月的育兒津貼,若現在辦育嬰留職停薪會不會影響資格?申請失敗?請問要隔多久才能辦理呢?

三、目前老公是在國外工作,屬於無業狀態,加上若我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是否屬於父母未就業的資格,老公的戶籍這幾天會遷到台北市(勢必要放棄一年無法顉育兒津貼),在這些情況下,還有其他除了育兒津貼、育嬰留職停薪外,可申請的補助?是否可申請內政部的育兒補助?

以上問題煩請各位水水幫忙解答~謝謝各位水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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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32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10月21日

一、台北市的留職停薪跟育兒津貼並不衝突,所以兩者皆申請成功是可能的。

(台北市以外的育兒津貼是內政部補助的父母一方不在職育兒津貼,條件內有提及不得同時領取留職停薪。

台北市則是自己提撥育兒津貼,對於父母雙方的就職狀態並沒有特殊規範。)

 

二、如果妳老公跟孩子近期遷戶籍到台北市,不管有沒有留職停薪台北市育兒津貼都不會過。

因為台北市的育兒津貼必須父母雙方都要設籍台北市滿一年以上,也就是一年以後妳才可以申請。

 

三、台北市沒有父母未就業的限制,所以妳大概會只剩留職停薪的補助半年。

內政部的育兒補助有兩種:

一、父母雙方都在職請託有照保母照顧的保母津貼(兩方都未就業則資格不符)

二、父母一方未就業育兒補助(與台北市育兒津貼衝突,只能擇一,且無法與留職停薪並領。)

 

其他台北市的相關補助都要先滿足父母雙方皆設籍滿一年的先決條件。(例:兒童醫療補助計畫)

 

詳細相關補助比較可參考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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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1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10月22日

老公的戶籍這幾天會遷到台北市(勢必要放棄一年無法顉育兒津貼),

 

---->不用遷戶籍,直接在新北市申請育兒津貼,用妳老公以無就業名義去申請每個月的育兒津貼。

 

妳自己在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補助。

生育津貼&育兒津貼

地方政府補助津貼:新遷戶籍要住滿10個月以上才能申請各項補助,例如新北市跟台北市政府補助兩萬元。

看小孩要入妳台北市戶籍還是妳老公的新北市戶籍地。(兩者不遷戶籍下)

 

妳可以用勞保申請

1.生育補助(一個月)。跟公司拿單子填寫資料

2.育嬰留職停薪(六個月)。此外還要記得跟公司說,妳的勞健保要續加在公司名義,也要寫資料。

   復職後也要填寫,去公司寫復職單,交給勞保局。

 

政府補助,可以問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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