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分類
  • 求助發問

孕婦找工作???



文章5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8月9日

2013-08-09

真的很煩....

 

我沒上班~沒收入

 

現在肚子三個月了...我老公希望我去找工作...這樣孩子生下來還有勞保補助~育嬰假可以使用...

 

我知道家中的開銷都是老公負擔~他很辛苦

 

等我肚子的寶寶生下來~他負擔會越來越大~有責任感的他一定覺得壓力很大

 

但我實在不知道我這樣的大肚婆~是有誰要我去上班啦~

 

我真的快起笑了~

 

 

  • 加入最愛

  • 檢舉文章

  • Line分享

  • FB分享

文章55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8月9日

去找打工,工時不要太長的,

這樣也是要幫你保勞健保,

又可以請補助,只是育嬰假要怎麼算呢?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267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8月9日

通常公司為了省育嬰假

正職應該不太會用孕婦吧

找個兼職的工作...至少不會太累啦

檢舉此篇回覆
Lv1 lz2202

文章1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8月9日

懷孕要找工作比較難喔~~

沒工作也可以申請補助~~可申請國民年金生育給付喔~~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34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8月9日

1.畢業潮想找兼職也是蠻困難

2.可以請領生育津貼與每個月2500~ 5000 按地區及繳稅率不同

中央育兒津貼2500 父或母須未就業

 
 
 

內政部拚生育率,計畫推出1個月發2500到5000元的育兒津貼新方案,條件是家裡有不滿2歲的幼兒、家庭年收入必須在113萬以下,其中一項條件還規定父母必須有一方沒有就業,不少民眾認為,光靠一份薪水很難支撐一個家庭的總支出,雙方一起賺錢還比較實際。

即將滿2歲的陸小妹妹,在媽咪的陪伴下玩得好開心!現在中央計畫推育兒津貼新方案,條件是家戶年收入沒有超過113萬,家中有不滿2歲的小朋友,父母一方沒有就業的家庭,審核通過,就能領2500到5000的育兒津貼

3.育嬰假是不可能的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  

受僱者任職滿一年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

^^^^^^^^^^^^^^^^^^^^^^^^^^^^^^^^^^^^^^^^^^^^^^^^^^^^^^^^^

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免予繳納;原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得遞延三年繳納。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發放,另以法律定之。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114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8月9日

你已經三個月了,等於才上班半年就要請產假,應該不會有公司那麼大方,樓上也有版友說了育嬰假也不可能請

除非你有特殊專長,讓公司非你不可的實力,否則孕婦說真的還是先好好養胎吧,真的需要工作也只能等孩子滿月再找工作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451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8月9日

我曾經懷孕4個月找到工作

但是那是因為我有專業技術

不過做到要生時又離職了~因為那家老闆太機車啦!!!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44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8月9日

真的
我也在一開始懷孕離職了


但現在休息了幾個月真的在家好悶喔 T_T
好想找個兼差

真的好困難~~

 

(在家不工作真的還要看別人臉色 ><)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6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8月10日

我自己是老闆

我的員工如果懷孕

(正常情況

(因為沒那麼剛好新來的員工就沒多久就懷孕)

一定會繼續用他們當員工

意思是說我不會因為我的員工懷孕就不讓他們上班要他們回家

我會跟他們開會溝通

看自己適合的情況

還有身體適應程度

 

 

相對來講

如果應徵新員工

挺這肚子來的

或者像版主懷孕三個月的

我是絕對不可能會錄用你的

原因很簡單

萬一你受傷了我怎麼陪?

新來的就挺大肚子感覺意圖很明顯?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55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8月10日

不滿一年不能申請育嬰假喔!

 

而且, 一般老板不太可能接受才來半年, 都還沒上手, 又請56天產假, 之後又有可能請育嬰假? 除非妳有特殊專業, 不然看不出來這公司幹嘛請人, 請人來請假?

 

如果是需要錢, 可以看看有沒有外包的工作, 可以在家做的文書處理吧, 對孕婦比較輕鬆點. 如果是要勞健保, 掛老公公司不可以嘛?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8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8月10日

對壓....上面的媽媽說的對...

找工作就要從雇主的角度看自己值不值得讓雇主點頭...

對雇主而言,首先要面臨意外風險,上手不久就要請產假了,訓練成本與再次求才的成本,雇主都要自己負擔...

如果雇用了你,之後發現體力無法勝任工作時,解雇你還要資遣費....

 

除非是自家人的工作....

不然如果有別的應徵者可以選擇,又何必自找麻煩......連面試都覺得你來亂的...

檢舉此篇回覆
感謝您,於veryWed分享您寶貴的經驗,送出前請詳閱以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