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分類
  • 求助發問

101年所得比100年少,所得稅繳得比100年多,疑問???



文章96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5月6日

2013-05-06

今年的徵的稅是不是變多啦?

我100年的所得是55萬,繳的稅是5千多 (公司每個月會幫我扣一點稅,總金額5000多)

101年的所得是50萬,繳的稅卻是1萬初 (公司每個月扣的金額和去年總金額差不多)

好奇怪喔!!所得稅怎麼變這麼多,漲一倍耶!!!

上面是單我個人的所得稅

 

 

另外再請教一個問題

今年我是第一年結婚,所以所得稅是要和老公一起報嗎 (夫妻好像都要一起申報)

請教一下,若老公去年的收入是30萬(有半年沒工作)  , 我是55萬, 老公有撫養婆婆 ,

那我今年的稅應該是繳多少呢??

 

可以請專業的水水幫我算一下嗎?

 

 

  • 加入最愛

  • 檢舉文章

  • Line分享

  • FB分享

文章518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5月6日

 

 

會不會101年增加了其他收入(如:股票股利....)?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2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5月6日

對啊!會不會有其他的收入呢?


還是去年是用列舉的呢?                             我幫你試算一下                                   免稅額=82000*3(水、帥、婆婆)=246000 


總合所得=550000+300000=850000  薪資扣除額=104000*2=208000        標準扣除額=152000                        850000-164000-208000-152000=326000   應                            應繳金額326000*5%=16300



如果醫療、保險、房租…有超過標準扣除額的話,就用列舉扣除額會比較有利喔!


希望對你有幫住
















檢舉此篇回覆
Lv1 yangju

文章37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5月7日

項 目 人數 小 計 合 計 規 定 內 容
所得總額(A) 850,000 所得稅法第14條十類所得合計
免稅額(B) 3 82,000 246,000 每人82,000元、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其免稅額為123,000元。所得稅法第17條
標準扣除額(C) 2 76,000 152,000 標準扣除額(個人扣除76,000元;有配偶者扣除152,000元)或列舉扣除額擇一減除外,並減除特別扣除額。所得稅法第17條
列舉扣除額(C) 列舉扣除額=1+2+3+4+5+6
1、捐贈 綜合所得總額20%、國防、勞軍之捐贈及對政府之捐獻,不受金額之限制。
2、保險費 每人24,000元、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
3、醫藥及生育費 不受金額限制、但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
4、災害損失 不受金額限制、但受有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分,不得扣除。
5、購屋借款利息 三十萬元為上限並以一屋為限、申報之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金額,應在上項購屋借款利息中減除。
6、房屋租金支出 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十二萬元為限、但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
特別扣除額(D) 208,000 (一+二+三+四+五+六) 所得稅法第17條
一、財產交易損失 當年度無財產交易所得可資扣除,或扣除不足者,得以以後三年度之財產交易所得扣除之。
二、薪資所得特別扣除 2 104,000 208000 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104,000元為限。
三、儲蓄投資特別扣除 金融機構之存款利息、儲蓄性質信託資金之收益及公司公開發行並上市之記名股票之股利,合計全年扣除數額以二十七萬元為限。
四、身心障礙特別扣除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者,及精神衛生法第三條第四款規定之病人,每人每年扣除104,000元。
五、教育學費特別扣除 納稅義務人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之教育學費每人每年之扣除數額以二萬五千元為限。
六、幼兒學前特別扣除 納稅義務人五歲以下之子女,每人每年扣除二萬五千元。適用稅率在百分之二十以上不得扣除。
所得淨額A-B-C-D 244,000 稅率 所得淨額-課稅級距 累進差額
稅率 5% 5% 0~500,000
累進差額 0 12% 500,001~1,130,000 35,000
應納稅額 0 20% 1,130,000~2,260,000 125,000
扣抵稅額 30% 2,260,000~4,200,000 351,400
繳納稅額 40% 4,200,000以上 774,400
             
             
因為所得淨額落在5% , 所以合併計稅即可 , 應納稅額為12,200  
             
244000*5%=12,200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162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5月7日

1.看有沒有其他所得,標準或列舉

2.第一年還是可以分開報稅,第二年才要一起報稅

我是100年10月結婚的,101年我跟老公分開報稅,102一起報稅

3.我是用自然人憑證報稅的啦~嘟下去讀卡機就全部自己跑出來了!很方便...

會自動幫你算夫妻分開、以夫為納稅人、以妻為納稅人、夫妻共同申報哪個繳的比較少...

還有一些沒寄通知單的股利、房貸、不小心丟掉的大醫院醫療紀錄

只是有其它隱藏性收入跟不放心網路防駭的就不建議了...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96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5月7日

謝謝各位水水,VW處處有溫暖

 

我會在和老公確認一下,感謝大家!!

 

另外最後一點請問大家

 

通常報稅是夫妻合併報比較有利還是單獨呢?那個金額會比較少啊?

 

自然人憑證是要如何申請?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36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5月7日

自然人憑證到戶政事務所申請, 請攜帶身分證及250元.

(不限戶籍地, 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都可以辦理)

 

若夫妻的薪資所得都較高, 當然是分開申報比較省錢嚕~

 

但您的狀況, 前面水水試算過的, 合併計算的稅率才 5% , 所以是差不多的.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33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5月7日

有可能你的其他收入 你沒計算到喔!

 

像股利收入和利息收入之類的, 所以可能你的總所得比去年的還要高!

 

列舉扣除額的部分, 如果算出來的比標準扣除額還要多

 

記得就用列舉去扣除~

 

 

另外, 結婚第一年可以分開報也可以合併報

 

自然人憑證申請一下  

 

裡頭資料清清楚楚,

 

還幫你算好各種方法  

 

狠方便喔^^

 

 

我跟我老公合併報 比分開報繳的稅還要多

 

哀~~>___<   

 

檢舉此篇回覆
感謝您,於veryWed分享您寶貴的經驗,送出前請詳閱以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