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情抒發
夫妻合併申報還是分開申報(報稅達人請進)
又到了報稅季節,我是報稅白癡,以往薪資收入單純,靠著自然人憑證闖天下
現在,麻煩了,去年我開店做生意(有營登),那麼今年,我是應該跟先生分開申報嗎?
如果分開申報....娘家的爸爸(無謀生能力)還能列為先生的受扶養親屬嗎?
我們跟娘家戶籍沒在一起,但確實有扶養事實,需要怎麼證明? 以往都是附上娘家爸爸的殘障手冊
聽說今年是要戶籍在一起?

大公主您好~
我是第一次營業也是第一次碰到這樣的問題
請問您知道營利所得要怎麼填寫嗎?
PS.這邊的鄰居都說,他們從來沒報過稅,只有三個月繳一次稅金而已,如果真的要申報,政府可能還要退稅給我們...
那可以選擇我先生單獨申報並扶養我娘家爸爸及我們的小孩嗎?
再補充一點,鄰居會這樣說是因為國稅局核定的稅額跟實際差太多太多....
還有我去年營業只繳了2季(因為7月才開始營業)
小抱怨一下:國稅局核定我的銷售額是50幾萬,實際上,我一季的營業額才10萬左右,這怎麼申報??
(我已經跟國稅局的人吵過了)
大公主~妳真的大大厲害優~
國稅局核定我的銷售額是50萬
那不就是50萬*2/1%*6%=600萬 是這樣嗎?
天阿~那我還要再繳多少稅金啊?
以後我可以再跟國稅局申請變成開發票嗎? (暈)
對了,我娘家媽媽沒有工作,但有加入工會投保勞健保,我可以申報他為受扶養親屬嗎?
剛剛在知識+搜尋以前的問答,有人回答等國稅局自動歸戶,如需補繳會寄單子給我們繳,也就是說我不用主動申報營業的部分? 是這樣嗎? 
阿~~~抓狂~~~
剛剛問過鄰居大家都堅稱"妳已經繳營業稅了,是還要報甚麼??" ----OS.我也不知道阿~~
大公主妳實在太優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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