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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過育嬰假的媽媽請入
其實本來想要離職了 因為工作距離太遠
但是我某同事跟我說:
「妳懷孕就離職太不划算了,懷孕後工作也不好找,
如果真的想轉職,可以先考慮請完產假之後->再請育嬰假1年(可以領半年6成新),
剩下的伴年可以,可以找其他工作。」
聽起來是不錯,只是請育嬰假半年之後就打算離職。。。。這樣公司會不會不給離職?
某同事說:「育嬰假的錢是勞工局給妳的,不是公司給妳的。」
那我想知道說,那產假的薪水。。。也是雇主給的嗎?是給全薪還是底薪?
那育嬰假半年後不想回去上班,水水們都怎麼辦離職的?
(有卡在離職前須要交接事宜嗎?...........因為我是行政人員,離職前1個月要告知,並交接完成)
其實,請產假之前如果有交接事項給同事.應該就OK了吧?!(因為產假也是56天.應該也必須交接全部代辦事項)
謝謝幫我回覆的媽咪們喔!!^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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