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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po~~到底是誰有問題



文章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4月18日

2013-04-18

我一個男性友人請我幫他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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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人妻你們好

我有一些事真的很看不開也很想不透

 

我和我老婆結婚三年多,有一個女兒二歲

 

自從開始籌備婚禮,當時的未來丈母娘給我們一百萬去買房子,添購新家家俱,說好這筆錢可以日後慢慢無息攤還

房子在當時只有登記的我名字 (因為我母親大人說房子怎麼可以登記給女方) 而老婆最後也答應就直接登記的我名字,貸款申請人為我,這些都在結婚登記日前完成,也就是說房子是在婚前登記為我的名字 (我那時剛踏入社會一年,老婆早我出社會約三年)

 

這三年來,房貸,家庭開支,小孩保母費全由我支付,老婆一毛都沒有拿出來,她的薪水只付她個人的保險,個人花費或一些零星的小孩花費,去年丈母娘家的一些事情,我老婆個人拿了90萬還給我丈母娘,我還了10萬,所以等於這棟房子現在完全由我們夫妻自己負擔,沒有假手他人,房子依然還是我的名字,貸款人是我,扣除丈母娘那邊的錢,我個人這三年來也繳了房貸約70~80萬

 

我的年薪是老婆的3~4倍左右,我平常要老婆跟我一起負擔家庭開支,她總是充耳不聞,一下說她存下來的錢,也是這個家的錢,有什麼差別,一下又說因為我個人太會花,所以錢放在她那裡..她來存...(因為我一直想買名車,老婆總是不讓我買,因為錢都在她那裡)

 

但是我要的只是一種感覺,每個月在付帳單,心裡都付得很幹..每個月薪水都見底,老婆總是說改天我公司分紅的錢隨便分一分都比她的年薪多 (雖然這是事實沒有錯)

 

最近跟她提想要拿一筆錢還房貸,我個人心裡想說還個30萬好了.想試探老婆有沒有心跟我一起還,昨天她匯了15萬給我,說給我拿去還房貸....但是她也同時立了一個合約要我簽名.....內容大概是如果改天(她應該是擔心我外遇)我們有因不可繼續為夫妻之事由而訴請離婚,我要無條件把房子給她,如果她比我早死,她父母還健在,我必項代其依她目前已支出的房貸金額105萬為限,替她盡孝道,照顧她的父母

 

我覺得很不受尊重,不想簽,也說了一句..妳的父母是妳其他手足的事情,關我屁事,我妻子很火,我們吵架

她說,,,最好改天妳女兒嫁人,她的丈夫也對她說這句話的同時,看我做何感想,然後她就不想理我了

今天早上我傳了簡訊說這週不想跟她去請客,看她要不要自己坐車回南部娘家請客

她竟然回我,,,以後她都會自己回娘家,不會麻煩我了

 

我錯了嗎? 從頭到尾都我一個人的錢,她沒錯?

我丈母娘把她教得很徹底,教會她把錢守得很好..我真的甘拜下風

 

身為人妻的你們..可以公正的評評理嗎?

 

 

 

 

 

 

 

hello2013 在 2013年4月18日 補充:

回覆各位人妻..平常小孩都是老婆負責

只有老婆要洗澡時,小孩他說他才會接手負責

他也會幫忙洗碗,晾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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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220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4月18日

恕我懶得去幫你們評斷金錢上的公平性問題,我只想說如果夫妻只在你付多少我付多少上斤斤計較,完全不去考慮金錢以外的付出,那不如就離婚證書簽一簽比較快,財產分配談不攏就交給法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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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11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4月18日

真的要計較

房子名字 一人一半

房貸 一人一半

生活開銷  小孩開銷 也一人一半

女兒姓氏 重新抽籤登記

家務一人一半

照顧小孩 一人一半

 

 

再套句你潑的

妳的父母是妳其他手足的事情,關我屁事

 

以後

各自父母 各自負責

這樣 你會很爽?? 認為很公平

 

你有幫忙家務50%  幫忙照顧小孩 50%

全部都 公公平平的 再來講求公平

 

否則 只會抓著你既有的利益去訴說

批判老婆自私

 

請先把自己的立足點 放穩

我才會幫忙批判你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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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09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4月18日

小米+1

夫妻兩個都在防賊一樣

 

你要人家<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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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2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4月18日

老公的薪水是老婆的3~4倍還要跟老婆計較生活費?老公為免也太小氣了吧!

 

當初買房子的銭是丈母娘拿的,還把房子在婚前就登記在女婿名下?很好的丈母娘耶!如果你母親大人說房子怎麼可以登記給女方,那她怎麼不拿錢出來給你買房子?光會說風涼話!

 

雖然當初借的銭還了,但等於都是你老婆還的,那你還敢說這三年來房貸、家庭開支、小孩保母費都是你支付的?90萬除以3年,你老婆一年等於拿30萬的生活費耶!平均一個月2.5萬~

 

[妳的父母是妳其他手足的事情,關我屁事]<--這...當初你拿你丈母娘100萬頭款的時候怎麼沒想過關不關你的事?而且如果你老婆真的早死,你替她把她之前付的房子款項拿去照顧她的父母,有什麼錯?你的收入是她的3~4倍耶!

 

我只能說,這個男人太愛計較、又不懂得感恩;通常沒本事的男人才會愛計較,收入是老婆的3~4倍還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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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10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4月18日

其實我是不懂要批判你老婆什麼。

 

你賺得多,家用由你負大部份不正常嗎?你老婆賺得少,也拿出90萬來還錢了,90萬也是你老婆辛辛苦苦存下來的吧(不也是用在這個家嗎?)

 

你若是不忠,你錯在先,房子給她也對啊(你會賺,房子再賺就有啦)

然後她若早走的話,拿出90+15=105 去還她家的人,有什麼不對呢?(這不是一開始算是她先出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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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3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4月18日

就憑男方的一面說詞,真的無法評斷誰有問題!

要不要叫女方也來說一說啊??

實在是無聊當有趣呀!!

夫妻之間的事,如果要靠外人來判斷是非對錯,那乾脆離婚算了。

簡直是「于美人翻版」,家務事如果要讓社會大眾公評的話,那真的不是一家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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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sdjioi

文章96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4月18日

倉倉阿母 +1

若要講公平

房子名字 一人一半

房貸 一人一半

生活開銷  小孩開銷 也一人一半

女兒姓氏 重新抽籤登記

家務一人一半

照顧小孩 一人一半

 

真是討罵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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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luna11

文章271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4月18日

1、當初是岳母幫忙出頭期款,而你媽一毛不出卻要求房子登記在你名下,請問公平嗎?

2、岳母在你們買房時無條件幫你們,而今天老婆只是在有限的價格內要求你幫忙照顧倆老,你卻說出這樣的話,實在令人很xx,且如果今天換成你要求老婆照顧你父母,而你老婆回你這些話,你有何感想?

 

你有為這家付出,但你卻一分一毫都記在心中,但老婆為你付出的呢?

很多事是付出的價值,而不是付出的價格在衡量,你老婆唯一的問題在於家用分配不公平,其餘我認為都只是你在計較而已。

至於家用,你們可以開共同戶頭,照你們溝通好的方式將薪水存入,以後家裡開支就以此戶頭為主,剩下就由你們自行支配,只是你真的有辦法存錢嗎?因感覺你是有錢就想炫耀的人,這樣錢真的很快就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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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9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4月18日

你買了房子 又在婚前 登記你名下 當然房貸要你付啊

你媽都說 不能登記在老婆名下 你有啥權利要求老婆付房貸? 更何況你在婚前買的你老婆有啥保障?

 

你岳母給你們的錢 你老婆自己拿了 90%還你岳母 你還有啥不滿足?

 

試問你 從頭到尾認為最大付出是付房貸 (登記你的 本來就你該付 哪天你真的外遇 他有什麼保障??)

和支出家庭費用外

你作到工作分攤, 家事分攤 , 照顧小孩分攤了嗎?

如果都沒有 那你是不是一種出錢是老大的心態?

那這樣你該不該付給你老婆等值薪水跟超時加班費?

看你的文章 你老婆也是白天上班 晚上下班照顧小孩

 

就算你老婆有意外 提早畢業, 他爸媽難道不是你爸嗎? 你不該盡一點孝道嗎

什麼叫作: 妳的父母是妳其他手足的事情,關我屁事

那這樣 我會跟你老婆說 從現在開始 你爸媽甘他屁事....

 

男人啊.. 過度計較的話 幹嘛結婚生子 自己賺自己花 自己爸媽自己奉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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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94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4月18日

1.如果你們離婚 那100萬你還是要還你老婆

雖然當初是給你們添家具用 可是房子只有登記你一個人的名字 還是婚前置產的

如果有一天分開了 你老婆是甚麼都沒有的 你還淨賺了一百萬

 

2.如果沒有要離婚 一切要講求公平

最好把所有家事/家務都攤開來講 一人一半

如果費用都你出 但家事都老婆做 那這樣也只是剛好而已

如果所有開銷都你出 家事你還要自己來 那你老婆就有點過份了

(看起來你老婆有在上班 他應該也不是閒在家裡沒事做吧?)

 

3.不管是離婚或喪偶 照顧父母是子女自己的事情 配偶只是輔助

況且離婚或喪偶 配偶都不在身邊了 更是子女自己該扛起來的

但 誠如#1所說的 你岳母給你一百萬 但名字只有登記你的

如果要他們閉嘴 最好把他們當初"入股"的一百萬還他們

 

另 你老婆說有幫你存 存到哪去你知道嗎?

如果他說不出來存去哪 拿不出個存摺給你看 那建議你 以後薪水不要直接給他

另外開一個公用戶頭 你們按比例投錢 家庭支出從這邊拿

 

這還有個好處 按照匯款進去的資料

如果有一天你們真得走到那一步 要對簿公堂...起碼你可以講得出來你對這個家付出多少...

 

最後,你經濟能力那麼強,其實我覺得你太計較了...

尤其最後的動作更不妥當~是要照告天下"我們的關係有問題"嘛?

這種氣氛下 你居然放心他自己回娘家 就不怕惹來丈母娘更多關愛的眼神嗎?

原本你們夫妻倆吵一吵的事情 現在好了 九成機率會鬧大~~你有辦法收拾嘛?

 

吵架歸吵架 也別吵到讓別人看出你們的問題

越多人攪和 會越難解決 除非你不愛了 想離婚了 不然不要做這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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